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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走向何方-讨论会,还是由我来当主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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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8: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1 16:47
老9就准备E选项吧,后面辩论的时候帮你提问,大家是不是参与要看你的说明。 ...

我真提不出来任何选项。我在兄弟已经说了多次,并没有公有化的意向。如果有,那就需要把网站运行的费用,人工,具体数字拿出来,供有意参加的人考虑。现在这种投票,我真地认为是无的放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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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8: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2-1-11 17:36 编辑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1 16:17
脱去主持人外衣支持一下,毕竟今日的一切来自于我在的义务奉献。当实行所谓的公有制的一刻,我们不能要求 ...


如果已经给自己规定了49%股份,承诺给合伙人51%,这已经就很明确,不是义务奉献,而是投资,并希望某种回报,回报中自己占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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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8: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1-11 17:29 编辑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1 16:17
脱去主持人外衣支持一下,毕竟今日的一切来自于我在的义务奉献。当实行所谓的公有制的一刻,我们不能要求 ...


正因为这样,才希望在兄“承认现状”。这个网站是他的,而不是其他网友的。

可他又来一个:



我看这讨论没必要再进行了。在兄现在正握着方向盘,按照他的“既定方针”走下去。其他人再出力,都可能无济于事或者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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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8: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2-1-11 18:00 编辑

“新天地”这个网站名字是大家投票选择的,“我在加国”是怎么加上去的?

我在兄弟自占49%股份,其余51%归龙姐,而龙姐这51%怎样处理,是由龙姐说了算。其实龙姐的这51%,有时说是股份,有时说是“净利润“的提成,不是股份,还是没有任何文件支持的,而只是一个口头承诺。

所有这些都清楚地告诉大家这个网站所有权的性质了。

而作为一个私企,他的基本方向,他的利润分成,甚至是不是要取消其私有性质改为社团性质,是需要讨论的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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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19: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1 16:47
老9就准备E选项吧,后面辩论的时候帮你提问,大家是不是参与要看你的说明。 ...

请主席给B组一个机会说说公有制怎么玩。

网站的费用和风险由谁来承担?是不是大家平均分摊?钱怎么向大家收?由谁保管?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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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兄弟的提问对象是不是搞错了。就连你的“新天地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网站,一个与网友互利共荣的理念”,都感到别扭,无法自圆其说。在私企搞公有制?!怎么搞?你倒是是说说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 22:14
记录下了,先等各组报完各自的主张后,再各自表述时将有提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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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 21:3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1-11 18:37
请主席给B组一个机会说说公有制怎么玩。

网站的费用和风险由谁来承担?是不是大家平均分摊?钱怎么向大 ...

记录下了,先等各组报完各自的主张后,再各自表述时将有提问。

点评

主席,各组是不是已经报完各自的主张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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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2: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1-11 21:21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1-11 18:37
请主席给B组一个机会说说公有制怎么玩。

网站的费用和风险由谁来承担?是不是大家平均分摊?钱怎么向大 ...


我在兄弟的提问对象是不是搞错了。就连你的“新天地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网站,一个与网友互利共荣的理念”,都感到别扭,无法自圆其说。更不要说在私企搞公有制?!怎么搞?你倒是说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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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东方兄遵守会议规则,有问题应向主席提出,如果主席要求回答时,我才能回答,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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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 22: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1-11 21:14
我在兄弟的提问对象是不是搞错了。就连你的“新天地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网站,一个与网友互利共荣的理念”, ...

请东方兄遵守会议规则,有问题应向主席提出,如果主席要求回答时,我才能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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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0: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1 20:33
记录下了,先等各组报完各自的主张后,再各自表述时将有提问。

主席,各组是不是已经报完各自的主张了?

点评

木有啊!中国知识分子的特点在本次讨论中体现得很充分,喜欢驳斥,缺乏主张。培养民主意识,我们要有耐心,再等等。。。 目前A组和B组的提案实质是一样的,都愿意保持先状,暂时没有投票的必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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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2: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1-13 09:47
主席,各组是不是已经报完各自的主张了?

木有啊!中国知识分子的特点在本次讨论中体现得很充分,喜欢驳斥,缺乏主张。培养民主意识,我们要有耐心,再等等。。。

目前A组和B组的提案实质是一样的,都愿意保持先状,暂时没有投票的必要。

点评

主持人, 我认为A组和B组的实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hr] A组仅仅是有此网站所有者的理论或者理想,而没有现实或者是现状的支持。 如: 所以, 能否请A组详细解释一下, 什么是新天地的民主法制?什么是新天地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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