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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中仙

最近关于网站的争论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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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1: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2-19 20:28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2-3 19:48
私人掏钱搞的网站能是公共网站吗?这也是我质疑东方兄的地方。

您想把我自己私人掏钱办的网站变成是公( ...


就是要用你的矛破你的盾!

这是你在51号召网友干的事吧?!
如果你希望51.ca每年提拔10%的广告收入作为无忧网友同盟理事会的运作经费,并定期举办公益活动,将利润与网友共享,请响应我们的诉求。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50
这不是巧立名目豪夺他家私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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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2-4 00:16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2-3 09:16
私人掏钱搞的网站能是公共网站吗?当然不能,私人掏钱搞的网站只能是私有网站。

但是论坛具有公共的性质 ...


就是要用你的茅破你的盾!

这是你在51号召网友干的事吧?!
如果你希望51.ca每年提拔10%的广告收入作为无忧网友同盟理事会的运作经费,并定期举办公益活动,将利润与网友共享,请响应我们的诉求。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50
这不是巧立名目豪夺他家私有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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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兄在这里践踏民主就是为了钱?您现在立了大功,可以回去领赏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4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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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1: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4 00:12
就是要用你的茅破你的盾!

这是你在51号召网友干的事吧?!

东方兄在这里践踏民主就是为了钱?您现在立了大功,可以回去领赏了。
Capture37.jpg

点评

这是你在51号召网友干的事吧?!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281786&extra=&highlight=&page=3如果你希望51.ca每年提拔10%的广告收入作为无忧网友同盟理事会的运作经费,并定期举办公益活动,将利润与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4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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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1: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2-4 00:26
东方兄在这里践踏民主就是为了钱?您现在立了大功,可以回去领赏了。

...


这是你在51号召网友干的事吧?!

如果你希望51.ca每年提拔10%的广告收入作为无忧网友同盟理事会的运作经费,并定期举办公益活动,将利润与网友共享,请响应我们的诉求。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50
这不是巧立名目豪夺他家私有财产吗?
你当初要提拔51.ca每年10%的广告收入,企图吞噬人家的私有财产。现在你说不过去了,反咬就此问题一直反对你的人啦!
你就这人品,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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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东方兄认为要求10%的广告收入或51%的净利润与网友分享的主张都是企图吞噬人家的私有财产。 那么您现在要求的是什么?100%的股权?您的人品高、能力强,好像不输给共产党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4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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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3: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4 00:39
这是你在51号召网友干的事吧?!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281786&extra=&highlight=&page ...

看来东方兄认为要求10%的广告收入或51%的净利润与网友分享的主张都是企图吞噬人家的私有财产。

那么您现在要求的是什么?100%的股权?您的人品高、能力强,好像不输给共产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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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要求很简单:原来就知道你在新天地自掏腰包搞儿戏,没跟你认真。现在你还真认为网友都是儿童,跟你一起玩儿戏啦?!请实事求是,不要再忽悠。更不要拿共产党做你儿戏的挡箭牌。 请对照你的前后言行,把你自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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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3: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重一利字让多少人出丑,舍一利字主多少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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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根本无利可图,也能打成这样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4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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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4 03: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次握手 发表于 2012-2-4 02:36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重一利字让多少人出丑,舍一利字主多少人得救。 ...

现在根本无利可图,也能打成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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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10: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2-4 02:30
看来东方兄认为要求10%的广告收入或51%的净利润与网友分享的主张都是企图吞噬人家的私有财产。

那么您现 ...

我的要求很简单:原来就知道你在新天地自掏腰包搞儿戏,没跟你认真。现在你还真认为网友都是儿童,跟你一起玩儿戏啦?!请实事求是,不要再忽悠。更不要拿共产党做你儿戏的挡箭牌。

请对照你的前后言行,把你自己的事说圆了:
如果你希望51.ca每年提拔10%的广告收入作为无忧网友同盟理事会的运作经费,并定期举办公益活动,将利润与网友共享,请响应我们的诉求。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50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281786&extra=&highlight=&page=3
老板是个相对的概念,对内部员工来说是老板,对外的时候,顾客才是老板。
我在 发表于 2011-6-20 15:14
http://bbs.51.ca/viewthread.php?tid=295163&extra=&highlight=&page=2
在新天地刚开张时


经过多番辩论你说不过去了,改网站为论坛。
Jan. 2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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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兄之前不是认为网站和论坛一样吗?现在又觉得不一样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5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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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18: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5 09:33
我的要求很简单:原来就知道你在新天地自掏腰包搞儿戏,没跟你认真。现在你还真认为网友都是儿童,跟你一 ...

东方兄之前不是认为网站和论坛一样吗?现在又觉得不一样啦?

点评

一样是指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何区别。 把你的两个主张同时贴出,来说明你有朝令夕改的习惯。 在新天地刚开张时 经过多番辩论你说不过去了,改网站为论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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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00: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2-5 23:39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2-5 17:28
东方兄之前不是认为网站和论坛一样吗?现在又觉得不一样啦?


一样是指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何区别。

把你的两个主张同时贴出,来说明你有朝令夕改的习惯。

在新天地刚开张时


经过多番辩论你说不过去了,改网站为论坛,以此来继续忽悠。

Jan. 29, 2012

点评

既然东方兄认为网站和论坛没有区别,您又是如何能够被这两种说法忽悠的呢?该不是您自己忽悠自己吧? 一个民主法治的网站,我可以说这个网站的宗旨是宣扬民主法治。 一个民主法治的论坛,我可以说这个论坛採用的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6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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