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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酒中仙

最近关于网站的争论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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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6 01: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5 23:31
一样是指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何区别。

把你的两个 ...

既然东方兄认为网站和论坛没有区别,您又是如何能够被这两种说法忽悠的呢?该不是您自己忽悠自己吧?

一个民主法治的网站,我可以说这个网站的宗旨是宣扬民主法治。

一个民主法治的论坛,我可以说这个论坛採用的是民主法治的管理方式。

东方兄如果无法区分这两种说法的话,也不要勉强自己,身体健康还是比较重要的。

点评

这是用你之矛破你之盾。 既然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何区别。你又何谈在私企搞什么与网友民主法治、互利共荣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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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09: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2-8 08:31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2-6 00:04
既然东方兄认为网站和论坛没有区别,您又是如何能够被这两种说法忽悠的呢?该不是您自己忽悠自己吧?

一 ...


这是用你之矛破你之盾。

既然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何区别。你又为何鼓吹在私企搞什么与网友民主法治、互利共荣呢?!

点评

如果东方兄反对在私企办的网站上可以有民主法治的论坛,您如何解释自己参与论坛选举的投票行为?是不是自相矛盾啦?还是您到处被人忽悠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8 10:26
一个民主法治的网站,我可以说这个网站的宗旨是宣扬民主法治。 一个民主法治的论坛,我可以说这个论坛採用的是民主法治的管理方式。 神奇啊,这两句话如何能够让东方兄“用你之矛破你之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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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0: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8 08:06
这是用你之矛破你之盾。

既然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 ...

一个民主法治的网站,我可以说这个网站的宗旨是宣扬民主法治。

一个民主法治的论坛,我可以说这个论坛採用的是民主法治的管理方式。

神奇啊,这两句话如何能够让东方兄“用你之矛破你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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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8 08:06
这是用你之矛破你之盾。

既然网站也好论坛也好,谁掏腰包开办就是谁的。从私有的意义上来说,两者没有任 ...

如果东方兄反对在私企办的网站上可以有民主法治的论坛,您如何解释自己参与论坛选举的投票行为?是不是自相矛盾啦?还是您到处被人忽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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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难道所谓的民选一个版主就是你的民主法治?!此异议我同样对小牧提出过。 有几个问题希望与你交换一下意见,希望你不要“老将不会面”。 1. 51上次搞那个时事新闻版主的选举,其实不能叫民主选举。只能叫“51式的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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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1: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2-8 09:26
如果东方兄反对在私企办的网站上可以有民主法治的论坛,您如何解释自己参与论坛选举的投票行为?是不是自 ...

难道所谓的民选一个版主就是你的民主法治?!此异议我同样对小牧提出过。
有几个问题希望与你交换一下意见,希望你不要“老将不会面”。

1. 51上次搞那个时事新闻版主的选举,其实不能叫民主选举。只能叫“51式的民主选举”。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一,选举的章程由你起草;
  其二,选举的过程由你监督;
  其三,选举的结果由你解释。

这样的“三维一体”能美曰为民主选举吗??!!另外,据有些网友披露,你在选举期间甚至发短信直接操作他们的选举行为。你是明白人,不用我多说了。

2. 对老刘的态度,我早已直截了当的提出,因此遭到某些不可理喻之人的围攻和侮辱谩骂。我曾直接发帖给你,请你进行调和与解决。可你来个“老将不会面”。
    http://bbs.51.ca/thread-297315-1-1.html
    http://bbs.51.ca/thread-297337-1-1.html
    http://bbs.51.ca/thread-302739-1-1.html

3. 我有一帖是揭露某人首先侮辱谩骂的行径,并希望各版主和网友根据51的网规,评评该不该禁其发言。你不加任何评论也就算了,可你根据什么网规禁止我的发言???!!!
你说:“我大致看了一下,双方都没有使用恶性的辱骂言辞,不到封ID的地步。意见版禁止吵架,第二帖就此封了”。我已经同意你的意见 - 封帖。但是,你最后做的确是禁止我的发言!! 你这是根据什么网规的哪一条???!!!请明示。
   http://bbs.51.ca/thread-326588-1-1.html

因此,最后请求你把我在51的所有主题帖子全删除掉。

http://new96.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73&extra=page%3D24



对你的行为我早有明示:

“51论坛的确主张他们有删除任何言论的自由,但是我并不同意。
我的主张是他们没有这个自由,因为他们的主张可能是和加拿大宪法有抵触的。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15

加拿大宪法并没有剔除共产党的存在和他们的言论自由。加拿大就有共产党的存在,这也是民主社会自由的具体表现。只是他们的行为成不了气候,支持他们的人不到1%。

我在兄,虽然对你的想法保留意见,但是看到那么多的五毛无耻的围攻你,自然拔刀相助,明天罢51网一天。

难道你现在自立山头了就不允许别人提出异议?! 这就是你的所谓的民主法治?!

点评

我不允许别人提出异议?您真爱说笑。 我不光允许东方兄提出异议,我还鼓励您建立议会来监督制衡论坛管理员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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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8 11: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8 10:20
难道所谓的民选一个版主就是你的民主法治?!此异议我同样对小牧提出过。
有几个问题希望与你交换一下意 ...

我不允许别人提出异议?您真爱说笑。

我不光允许东方兄提出异议,我还鼓励您建立议会来监督制衡论坛管理员呢。

点评

这样就好。 什么时候在兄真正想通了:议会必须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相互制衡后再说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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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20: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2-9 19:18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2-8 10:38
我不允许别人提出异议?您真爱说笑。

我不光允许东方兄提出异议,我还鼓励您建立议会来监督制 ...


这样就好。

什么时候在兄真正想通了:议会必须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相互制衡后再说吧。况且,我不认为现在具备任何条件。

点评

那我们就等东方兄真正想通了什么是平等的时候再说吧。 顺便请教东方兄一个问题,在之前选举论坛管理员的时候,您投的一票和我投的一票哪个大?如果一样大的话,这样公平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9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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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22: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9 19:13
这样就好。

什么时候在兄真正想通了:议会必须建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相互制衡后再说吧。况且,我 ...

那我们就等东方兄真正想通了什么是平等的时候再说吧。

顺便请教东方兄一个问题,在之前选举论坛管理员的时候,您投的一票和我投的一票哪个大?如果一样大的话,这样公平吗?

点评

在兄,说实话我已经很厌倦就此类问题继续讨论了。希望这是最后的一帖。如果你能理解最好,不能理解就存同留异吧! 人生的诉求或者追求有两个层面: 1. 政治或者法律:在这层面应该是人人权利相互平等,人人权利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10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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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9 23: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在 于 2012-2-10 10:47 编辑

最近关于网站的争论本质是什么?

观点1。 网站是我私有,我的理念是要办民主的,与网友共享利润的网站
观点2。既然你承诺了民主和共享利润,怎么5个月没见你落实任何承诺?
观点3。如果网站属于一个人所有,那么民主和与网友共享利润的说辞就是美丽的没有必要说的谎言

毛左主要的观点是只有经济上的公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要实现经济上的公平就必须以掠夺为手段来造成齐头式的平等,这样的平等,其实是假平等。

真平等是立足点的平等,一个人不论贫富,不论贵贱,不论圣贤才智平庸愚劣,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法律之前是平等的,在公民权利上也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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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0 11:5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2-10 11:23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2-9 21:03
那我们就等东方兄真正想通了什么是平等的时候再说吧。

顺便请教东方兄一个问题,在之前选举论坛管理员的 ...


在兄,说实话我已经很厌倦就此类问题继续讨论了。希望这是最后的一帖。如果你能理解最好,不能理解就存同留异吧!

人生的诉求或者追求有两个层面:

1.  政治或者法律:在这层面应该是人人权利相互平等,人人权利相互制约。这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的诉求。在民主国家虽然现在还不尽完善,但人们正朝着这方面努力。

2. 经济或者私有财产:虽然都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但因为各人的实际能力不同,在这层面是不平等的。但这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如果以上定义你认同,就不难看出你的言行有多荒唐:

1. 在你的私企你要搞议会制(这是政治层面的问题),但你又不赞成对你的权利有所制约,你希望的是让网友治理网友(换句话说,就是网友整网友),而你自己却逍遥法外。这是你所谓的民主法治吗?! 况且,在这还没有涉及到在私企搞民主法治的荒唐性。

2. 你在私企(如51)追求所谓的民主法治的同时还提出私分人家的私有财产。现在你也有这私企,你可以让大家看看你又如何分?!

3. 你经常将政治层面的问题切换成经济层面的问题。如你鼓吹的在私企搞所谓的议会制本身就是政治层面的问题,但是一触及对你权利的制约,你就臆想别人要分你的私有财产。你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4. 你所搞的“管理员”实质就是一般的网友或者充其量就是一个版主,连雇员都谈不上。你的“管理员”有新天地的关键密码吗?有新天地绝对大的股份吗? 能决定新天地的未来吗?



点评

东方兄的糊涂就在于把公共论坛当成私企了,又企图把应该在公共论坛上实行的人人平等推广到私人网站的管理上,这是您一切困惑的根源。 网站回馈社会的观念不是我发明的,51股东赵平波在我之前就已经提出了,请参考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2-10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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