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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女

龙女正式宣布放弃网站股权——宪法与利益分配原则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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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溪水旁 发表于 2011-8-19 17:04
Don't understand why you guys do not want to take it.
论坛 is 论坛, business is business.

茶馆老板没必要去当武林盟主吧?多活几年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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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7:07
茶馆老板没必要去当武林盟主吧?多活几年不好吗?

The business should belong to 茶馆老板 not 武林盟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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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寂寞在唱什么歌 于 2011-8-19 16:25 编辑

你们研究吧,爱谁谁,回头谁挣钱了就请我喝啤酒!!! 未命名.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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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溪水旁 发表于 2011-8-19 16:17
The business should belong to 茶馆老板 not 武林盟主吧?

大刀属于武林盟主。财源属于茶馆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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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溪水旁 于 2011-8-19 17:29 编辑
寂寞在唱什么歌 发表于 2011-8-19 17:25
你们研究吧,爱谁谁,回头谁挣钱了就请我喝啤酒!!!


Who should be in charge?
(click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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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在唱什么歌 发表于 2011-8-19 17:28
大刀属于武林盟主。财源属于茶馆老板。

Good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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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溪水旁 发表于 2011-8-19 17:28
Who should be in charge?
(click above)

当心泄露国家机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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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7: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溪水旁 发表于 2011-8-19 16:28
Who should be in charge?
(click above)

each part should be in cha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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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6: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8-19 12:20
阿易,你这些话真的让姐姐好感动。

姐姐不喜欢被任何事拴上,可对眼下这个网站,又怕有朝一日亏待了跟我 ...

揣吧   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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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0: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讨论很有意思,对于论坛式网站的实质,她的所有权,她的运作方式,议出了一些有启发性的概念。大家由此也“窥探”到了一些创始人之间的内幕消息。我来归纳一下吧。

1。决定成立这个网站,是我在和龙女两位商量决定的,具体的注册域名手续,选定BBS程序,租用服务器,是我在经手办理并自掏腰包付款的,龙女做了邀请联系网友这部分工作。网站就这样开张了。。。。。
2。上述的分工,有意无意之间,使我在成了网站事实上的控制者和法律上的业主。
3。我在对龙女口头承诺51%的股权归龙女,但看来还并没有形成法律文件。域名还仍然保持在我在私人名下。所以龙女的51%股权,还只是一种意向,并没有成为事实。
4。所以龙女“正式宣布”放弃她还没有的东西,也只能看作是一种意向,并没有法律效力。

我的看法是如下:
1。这个网站离能有利润还有若干年的时间,现在讨论利润分配为时过早。
2。两位创始人现在需要搞定的是,公司的性质是我在的独资公司,还是我在和龙女两人的合伙人公司,还是有限责任的股份公司。如果龙女不退出,现在就需要把域名注册转移到两人的合伙人公司名下,或者是两人的股份公司名下。简单的说,目前需要说清楚的“丑话”是要给网站“正名”。
3。只有公司的所有者才有权决定公司的各种事务,包括利润分配。所以龙女放弃了公司股权,就将不再有权利干预公司未来利润分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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