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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女

国民党志13——新天新地前生缘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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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是中共出钱,不亲共难道亲你吗?

要求中共开放党禁报禁,需要民运实名支持,坦坦荡荡表明自己的观点,缩头是你的权利,可你不应当对我出口不逊,户外旅游版主没有在时事新闻版删贴的权限,所以我向网管投诉了你的骂人贴子,别以为你披上一层民主的外衣就可以为所欲为。

网络上有两种不相容的邪恶势力豢养着两批ID,拿钱打压异种声音,都想把他们自己的理念强加给别人,背后的狗粮源源不断,滋养着这些野草,普通网友是来交流信息,是网络中的弱势群体,就象是些庄稼,辛勤施肥都难以培养,你们拿钱的跟你们的拿钱的斗就可以了,给普通网友留点空间。

做为网管,面临两方威逼利诱的双重压力,我能理解他们,我只需要他们在野草与庄稼之间保持中立即可,而不是助纣为虐。

加拿大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当我的言论没有侵犯到别人时,我不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我的人格代价和我的时间代价。

如果我的言论侵犯了哪一方的主子,让你的主子实名来找我,你要做为你的主子代言人也可以,也请你实名,至少,你得用文明的语言对我说话。

这是底线!
蒙城阿魁 发表于 2011-6-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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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牧不糊涂,他有他的难处。
可以在版规做出说明,哪种情况下版主直接处理,哪种情况下送议会审判。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不马上封了他等你审判,那可热闹了。
本拉登那种恐怖分子不直接击毙,那还了得。

我有点事,可能一星期不上51,也可能时间更长,有几个劝告:
第一,不要使51太为难,不要断了5毛市场。
第二,以上两点分寸把握好了,51实在不给配合,考虑自己架一个论坛。
在系统设计上,支持民选版主和议会制度,钱可以由我出。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7 01:06
有人正在那里破口大骂,版主就应该删帖或封ID吗?删了一样可以再骂,封了一样可以再申请,有用吗?

如果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毁谤的言论,被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告诉,版主如果删帖岂不是企图湮灭证据,变成共犯了?

管理网站最好的方式还是无为而治,如果版主拿着手上的权力胡作非为,产生的危害可是比骂人的网友大得多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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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必须坐牢吗?出狱后仍然可以再犯,刑法有用吗?
警察执法时可以湮灭证据,危害比犯罪分子可大多了。

无为而治,前提是你先带头做个顺民,51的规则是什么你就遵守什么。
支持你了半天,最后才抛出你的游戏名字,叫爱哭的孩子多吃奶。

感觉你对民选版主的态度就象你反共的态度一样:
制造一种无政府状态,便于一些人浑水摸鱼。
蒙城阿魁 发表于 2011-6-7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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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治就是有政府,法治就是无政府?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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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反了吧,议会制定版规,版主执行版规,版规在版主之上,这叫法治。
处理具体事情时,不论版主专权还是议会讨论,只要人凌驾于版规之上都是人治。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
中国文化大革命是怎么爆发的,就是全民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毛泽东一人说了算叫专制,七常委集体讨论说了算也是专制。
这个民主游戏的结果,很可能揭示了一些人的反共实质。

打着民主的旗号,用一种专制代替另一种专制。
何去何从,看大家的了吧。
蒙城阿魁 发表于 2011-6-7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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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制定版规这叫民主,说得好。

群众执行版规这叫无政府,不太明白,可以举个例子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6-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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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文革时期的革委会以外,下一个可能就是我们的51议会了。

毛泽东拿本宪法去找刘少奇和邓小平说理管用,对方就两个人。
刘少奇拿本宪法跟红卫兵说理就不管用了,对方是群众。

胡锦涛一直说他是全国人民选的,你能说不是吗?
问题是选举规则不是全国人民定的,全国人民选有什么用。

要搞独裁,咱就学毛泽东别学刘少奇。
要搞民主,咱就学华盛顿别学孙中山。

站在巨人肩上还没巨人看的远,那就没意思了。
蒙城阿魁 发表于 2011-6-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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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应当这样,由元老代表组成参议院,网友代表组成众议院。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版主分为两种,51官方任命的版主和民选产生的版主。
51官方直接任命的版主,只执行51官方指令,由51官方决定是否罢免。
民选产生的版主,只执行两会提案,由两会决定是否罢免。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5 23:24
最近在赶一个项目,休闲时间不多,没有时间及时参加讨论,还希望阿魁能回头倒到那个时间段继续,不便之处还请原谅。

我还是坚持由51各版主组成参议院,当然版主首先必须是独立申请并通过51官方的认可,因此参议员的角色和思考方式你目前角色一样,以官方为主、以治理为先。当有两、三个候选人同时申请时进行一下公投也是倾听民意的表现,但是赵家兄弟有完全的独立选择权。

众议院完全由民意产生,但是候选人必须符合“论坛元老”标准。第一,作为论坛元老级的网友,先前已经在论坛存活一段时间,也贡献了不少帖子评论;其次,拔高候选人标准,可以把那些以骂街为主要生存形式的ID过滤掉,有助于提高论坛素质。由这样的元老级众议院监督和提案,执行上让人放心,操作上让人省心,投票出来的结果也能叫人平心。

操作上,可以由民选元老申请版主,但其众议员身份失效,转变为参议员,该席位由其他元老中民选。

众议员(元老)提案,获众议院通过,报参议院审批。否决,则打回众议院修改;批准,则成为版规由版主严格执行。

版主每年(时间可商榷6月或2年?)由大版主发起到众议院(元老)投信任票,不足60%支持需重新选举,达60%支持连任一年。另外,当任版主退出时,立刻发起大选。

大家议议?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7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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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元老反对“元老院”参与/干涉网站管理。

“元老院”只是荣誉,只起到几个作用:
1、有纠纷时的“带头阿哥”----至多“民意代表”角色;
2、网管征求意见的对象(体现对老客的安慰和尊重);
3、与人纠纷时(骂战),元老受罚适当从轻(记住,这虽然有悖人人平等,但实际上这世界没有真的平等,平等只出现在同是“新手”和同是“元老”才平等。美国参议院议员就享有许多豁免。这有利于大家都来当“元老”,对论坛肯定是有利的)。从案例上看,元老能以本尊与马甲对骂,肯定是有忍无可忍因素在的。

4、最关键,元老院有形成舆论的权力!
紫黄 发表于 2011-6-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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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5 20: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讨论你的第三点,对于“元老”从轻处罚,即法度不平等。法不责己何以服众?如果社会生活也是如此,今天的药加薪就不应该被处死了。以党票当免死牌,人为在网络上制造阶级矛盾,这所谓的“豁免”应该批评。任何一个个案,辩护律师都可以找出类似“忍无可忍”或“激情杀人”的理由来,如果51网按照这种逻辑生存法则发展,不久或许真的只有你这样的元老留着唱“独角戏”了。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7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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