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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论坛网友会组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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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6:0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在 于 2011-9-13 10:58 编辑

第01条,新天地论坛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论坛。
第02条,新天地论坛设管理员一名,为论坛前台之总管,由网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管理员下设超级版主两名,为管理员之左右手,由管理员指定任命,与管理员同进退。
第03条,新天地论坛管理员如经20名以上网友连署提案罢免,应于一周内进行罢免投票,过半数同意罢免则于三天后重新选举管理员。
第04条,新天地论坛各分版版主由管理员指定任命,于管理员去职时,由新任管理员重新任命。
第05条,新天地论坛议会负责制定版规,并监督管理员以及各分版版主,设议员5名,由网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
第06条,新天地论坛议会之议员为网友之民意代表,有责任接受网友对于不公平对待之投诉,并有权要求管理员或分版版主对网友之投诉提出说明。
第07条,如果管理员或分版版主对于议会的决议不服,则由新天地论坛纪律委员会仲裁。
第08条,新天地论坛纪律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管理员提名,经议会同意任命,任期与管理员相同。
第09条,新天地论坛网友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居住地区,在版规之前一律平等。
第10条,新天地论坛管理员以及各分版版主必须遵守版规,不得滥用权力,不可任意妄为,凡经罢免者不得再参选或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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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6: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主张是,网站的经营方式和利益分配原则要在开始时就定下来,以后只可以在此框架内有所调节,不可放弃或推翻。

我的理念来自刚刚在51玩完的“民主”游戏,当时参与其中就是因为认同这样的理念:
1、网站采用民主管理方式,网友参与管理;
2、利润要有确定的比例固定回馈网友。比如留10%的股份奖励未来对网站有特殊或很大贡献的网友;每个时期拿出利润的25%奖励某个层次的网友;定期举办活动,等等。
发表于 2011-7-13 16: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7-13 15:14
我的主张是,网站的经营方式和利益分配原则要在开始时就定下来,以后只可以在此框架内有所调节,不可放弃或 ...

新天地共和国之超级版主由网友选举产生。

采用总统制或内阁制,由网友们讨论决定,并写入新天地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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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3 22: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在 于 2011-8-4 00:59 编辑

新天地共和国之主权属于全体网友,未来盈利之51%与网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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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00: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不是上市公司,有盈利后,财务报表公开。这件事我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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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09: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7-13 23:02
就算不是上市公司,有盈利后,财务报表公开。这件事我来做。

对,我们每年公开财务报表,以召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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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2: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要先落实吧!总要有有人管理,拉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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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2: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枫. 发表于 2011-7-14 11:06
版主要先落实吧!总要有有人管理,拉人气!

咱们先试试无为而治,实验一下老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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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2: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7-13 23:02
就算不是上市公司,有盈利后,财务报表公开。这件事我来做。

大家选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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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2: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枫. 发表于 2011-7-14 11:12
大家选选吧!

咱等人到齐对些再选,选择对象会多些。我在主张总版主都要选呢。

晚爷也去招呼些老人来?我去叫迷你她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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