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弄舟

“出下洋相 ”贴可以删矣 -- 兼谈版规的实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7 10: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7 11:49 编辑
晚枫. 发表于 2011-8-7 05:15
俺明白,你们对老夫揭丑之举,你们恨之入骨,哈哈,恨不得早日封我网名,哈哈哈,之所以时至没封,不是你们的民主 ...


阿二,搬弄是非你真是把好手,如果不是俺这疙瘩地场还没这需求,俺定会高楼大厦伺候你留下,主掌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之大权。如果你真心要销毁这个仿冒晚老爷子的马甲,说“是”,俺们就帮你这个忙,你最好换回自己的低胸花衣裳大大方方地来,免得偷窥削尖了脑袋

把俺们当初抗议“执法不公”“不按版规处理”“版规不明(用*****代替,然后随便解释)”“强硬答复”说成是不要版规,也忒小瞧大家的记忆力和智商了吧?得啥人才能把别人都看傻了呢?回去找医生矫正一下再来也好,免得你笑话老于时不自知。

TAKE YOUR TIME! WE'LL MISS YO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7 11: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就是要立正气,除邪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7 12: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溪水旁 于 2011-8-8 07:47 编辑

垒起七星灶, 铜壶煮三江, 摆开八仙桌, 招待十六方。 来的都是客,......

点评

阿溪,你咋把阿魁给搬过来啦?俺还真有点想娘家啦。。。  发表于 2011-8-7 12:55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7 12: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规的讨论,大家的意见,归纳一下是如下:
1。涉性涉亲的脏话即骂帖第一类,大家意见很一致,可以划入严禁一类,故从现在起就开始试行。在没有设立红灯区以前,喜欢使用这类语言的网友要崭时忍一忍!

2。关于骂帖的对象,三分之二网友认为,骂谁都不可以;三分之一认为,有些对象可以骂,有些对象不可以骂。由于作为规则,我们无法把骂帖目标分三六九等,这样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有些可骂,有些不可骂”很难执行。所以目前崭时不设规则,就是说,骂谁都属于可容忍之列,直至设立严格规则的条件成熟之日为止。

3。对于2。3。4。类骂帖是不是划为“严禁”(即删帖没商量),分歧很大。目前设立严格规则的条件不成熟,这在第2项中已经讨论。

鉴于这种情况,我提议对2。3。4。类骂帖,试行以下处理办法:

1。时政论坛坚持反对任何骂帖的立场,提倡就事论事讲道理,不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进行谩骂攻击。
2。时政论坛鼓励网友对针对自己的人身攻击谩骂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
3。本版主自即日起对受到人身攻击的网友试行以下保护措施:

本版严禁“纠缠式谩骂”,对于2。3。4。类骂帖,如果属于针对本网网友,只容忍一次攻击一次反击的方式。就是说,你的人身攻击漫骂帖子发出之后,必须等待对方答复或反击,如果对方不予答复,你的攻击就必须终止。在对方不予答复的情况下重复攻击,即属于严禁范围,将遭删帖没商量。

崭行这样一条规则的用意是,在制定严格规则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给网友自行选择对付人身攻击的方式:你可以选择反击回骂;你也可以选择置之不理,令对方中止攻击,或令对方遭版主删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21: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8-7 01:42
弄舟兄弟,谢谢你的建议。

关于删除非涉性非涉亲,属于我分类为2,3,4类的骂帖或人身攻击,由于版规还没 ...

意见统一是不可能的,酝酿一段时间了,不宜再拖。倒不是在意那些坯子的贴子,其实看起来是蛮好玩的,我的博客里的骂贴,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删。但版面就不同了。不能沦落到51的水平,是我们的共识,所以该删的还是要删。而且涉及隐私及诽谤者,还真是犯法的,绝对不能坐视不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21: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8hao 发表于 2011-8-7 09:47
那个帖8号没看,不知道晚疯兄跟网友吵什么,人如果要疯,晚一点总比早一点好。
这个帖疯兄犯错了,就是那个 ...

最新科研成果:对牛弹琴可以增加牛奶产量,但不能提高牛的智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21: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8-7 10:12
删?那咱也忒不尊重阿二的搬运劳动啦。弄舟大哥要是看到下面阿二咋样历尽千辛万苦搬来的这贴,你也会改主 ...

搬运辛苦倒还算不了什么,白费力气就有点冤了。更糟糕的是独挑山寨的泡泡破了,回去不好交待,怕是惶惶不可终日呢。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没见人家都歇斯底里了吗?真叫人担心哪。本人向来怜香惜玉,就是泼妇都不忍心见其穷途末路。无奈有人连泼妇都不如,实在是爱莫能助呀。这些贴子倒是蛮逗的,可说是提供了免费娱乐。本来是应当留下的,只是我等的初衷,不以51的低下来换流量。所以,还是要忍痛割爱啊。

点评

你和酒仙达成一致意见,然后让酒仙酌情删吧。咱不吝惜帖数,咱要的是清新的精品。是否遮挡更适合?因为有个连贯的需要。  发表于 2011-8-7 22: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8-7 21: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8-7 12:44
关于网规的讨论,大家的意见,归纳一下是如下:
1。涉性涉亲的脏话即骂帖第一类,大家意见很一致,可以划入 ...

实施就好,以后再不断改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加国新天地论坛

GMT-4, 2024-11-21 10:47 , Processed in 0.03606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