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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易暴、以眼还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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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1: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8hao 于 2011-8-6 21:33 编辑

隔壁加国栏目有篇帖子很火,网民各各摩拳擦掌大骂加拿大是罪犯天堂。事原有人有天去外母家,刚好有个毛贼B and E (Break and Enter),这个人拿起刀刺伤了这个贼,毛贼当然想逃,也逃了出外面,这个人追出去,再把毛贼多刺几下直到他不能逃也不能反抗。后来这个人被告恶意伤害罪,一个挺严重罪行,弄得不好可能要坐牢。究竟以暴易暴、以眼还眼是不是最好解决问题方法?有人犯罪了,是不是我们就有无限权力使用暴力保护自己?是不是人人拿刀拿枪解决社会问题?

8号年少时(大约20岁)工作关系遇上一个德国老人,他说德国暴力案件很多,英国治安就很好,因为英国警察不带枪(现在英国部分警察也带枪),歹徒不用搏斗只要逃走就成,德国就不一样,因为警察带枪歹徒同样武器升级,搏斗是不你死就是我活。8号当年年少,听过了就算,也没有深究。

后来去菲律宾,菲律宾有很多福建人、台湾人,福建话是唐人街第一语言。友人带去discotheque,当时很流行玩意,菲律宾Makati地区夜店有女相陪,跟现在中国天上人间差不多。友人带上保镖、手枪上路,他说菲律宾绑架很多,不带枪没保镖他们不敢上夜店,夜店外面有警察拿冲锋枪驻守,是8号平生第一次近距离看见冲锋枪,后来陆续在墨西哥、泰国等地也见过警察拿冲锋枪街上走。

之后移民加拿大,当时多伦多真的很太平,可以说是夜不闭户,罪案大多数是B and E。有次有个白大妈同事回家就看见3个年轻毛贼,她只是静静地叫他们放下东西离去,然后报警,损失报保险算了。说起保险,上海婆也有一次B and E经验,她竟然虚报损失说没了一支名表(她有照片但从来没拥有过这支表),结果保险公司又赔,上海婆真的用赔偿买了这支表,完了一次美梦。每次上海婆带表时沾沾自喜那幅嘴脸真是个贪小便宜小人恶心样子。

98年有次回国,那时还没有直飞,只能飞香港,经深圳做火车继续上路。我还记得在深圳火车站外面排队买票,几个公安飞身踢一个年轻男子,再把他按在地上拳打脚踢7-8分钟,再要他跪在外面,奇怪的路过的也可以踢他两脚,可谓大开眼界,后来其他乘客说这个人是扒手。只要是罪犯,人人得而打之。

02年去韩国看世界杯前去东莞探望朋友,一个新发财。他住的小区外面的人入不去,前前后后很多保安,富人区嘛。晚上啤酒喝完了,太晚了没人送货,他从门后拿出一支棒球棍出去买酒,他说他右手开摩鸡,左手拿着棍子,那个人想抢他就要尝尝大棍味道。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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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21: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8hao 于 2011-8-6 21:34 编辑

美国发生过两个很有趣案例。有次万圣节有个日本留学生为了体验美国文化跑去trick or treat,他跑去一个独居老人家里拿糖,由于语言不通那老人以为日本仔是贼,转身拿枪,日本仔傻傻的以为美国白大爷拿糖去一脚走进屋里,结果白白被人打死,那个白老头还是自卫杀人。

纽约地铁也发生过一起案子,有个白人在地铁被一帮黑人欺负了级次,有次他决定带枪做地铁,那帮人又出现,白人忍无可忍开枪打死了一个黑青年,结果他被告谋杀,8号后来没有跟进结果。

乱七八糟地说了那么多,当年德国老人说的,我们想要怎样社会,是不是人人拿刀拿枪保卫自己???那个毛贼是错,可是不代表我们有无限权力用极大暴力以暴易暴、以眼还眼。当人人有权拿着武器,那个社会变得和菲律宾、东莞一样再不是和平安静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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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3: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个板凳排排坐,静等8号的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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