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发表于 2012-2-8 09:26
如果东方兄反对在私企办的网站上可以有民主法治的论坛,您如何解释自己参与论坛选举的投票行为?是不是自 ...
难道所谓的民选一个版主就是你的民主法治?!此异议我同样对小牧提出过。
有几个问题希望与你交换一下意见,希望你不要“老将不会面”。
1. 51上次搞那个时事新闻版主的选举,其实不能叫民主选举。只能叫“51式的民主选举”。为什么这么说呢?
其一,选举的章程由你起草;
其二,选举的过程由你监督;
其三,选举的结果由你解释。
这样的“三维一体”能美曰为民主选举吗??!!另外,据有些网友披露,你在选举期间甚至发短信直接操作他们的选举行为。你是明白人,不用我多说了。
2. 对老刘的态度,我早已直截了当的提出,因此遭到某些不可理喻之人的围攻和侮辱谩骂。我曾直接发帖给你,请你进行调和与解决。可你来个“老将不会面”。
http://bbs.51.ca/thread-297315-1-1.html
http://bbs.51.ca/thread-297337-1-1.html
http://bbs.51.ca/thread-302739-1-1.html
3. 我有一帖是揭露某人首先侮辱谩骂的行径,并希望各版主和网友根据51的网规,评评该不该禁其发言。你不加任何评论也就算了,可你根据什么网规禁止我的发言???!!!
你说:“我大致看了一下,双方都没有使用恶性的辱骂言辞,不到封ID的地步。意见版禁止吵架,第二帖就此封了”。我已经同意你的意见 - 封帖。但是,你最后做的确是禁止我的发言!! 你这是根据什么网规的哪一条???!!!请明示。
http://bbs.51.ca/thread-326588-1-1.html
因此,最后请求你把我在51的所有主题帖子全删除掉。
http://new96.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73&extra=page%3D24
对你的行为我早有明示:
“51论坛的确主张他们有删除任何言论的自由,但是我并不同意。
我的主张是他们没有这个自由,因为他们的主张可能是和加拿大宪法有抵触的。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15 ”
加拿大宪法并没有剔除共产党的存在和他们的言论自由。加拿大就有共产党的存在,这也是民主社会自由的具体表现。只是他们的行为成不了气候,支持他们的人不到1%。
我在兄,虽然对你的想法保留意见,但是看到那么多的五毛无耻的围攻你,自然拔刀相助,明天罢51网一天。
难道你现在自立山头了就不允许别人提出异议?! 这就是你的所谓的民主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