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10 15:41 首先我不会讨论法轮功。我理解尊重法轮功的权利,但不会参与任何与其有关的活动。 其次,餐厅老板的任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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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发表于 2012-2-10 15:46 如果东方兄在餐厅看见有人因为讨论法轮功而遭到餐馆老板和小二的迫害,您是装作没看见?还是愿意仗义执言 ...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10 15:53 最正确的做法是:Call 911.
我在 发表于 2012-2-10 16:00 报警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餐馆老板没有权力干涉顾客的谈话内容吗?那不是私人企业吗?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10 16:21 不是“不错的办法”,而是最佳做法。你在Orientation中没学过? 怎么改“迫害”为“谈话内容”啦?! 合 ...
我在 发表于 2012-2-10 16:28 依照东方兄之前的主张,如果顾客也拥有餐馆的股权,就不至于遭到餐馆老板和店小二的迫害了,对吧? ...
东方阳 发表于 2012-2-10 16:39 我在新天地提过什么主张吗? 我仅仅是提出建议和质疑。而且探讨的对象双方都是顾客(网友)与私有者( ...
我在 发表于 2012-2-10 17:25 东方兄和酒兄一直以来所主张的是什么? 东方阳:“新天地是属于网友的:这句话我想人人爱讲,也人人爱听 ...
我在 发表于 2012-2-10 21:48 网站如果不是网友共(公)有的,论坛就不可能有民主法治? 餐馆如果不是顾客共(公)有的,餐厅就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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