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龙女

关于网站利益分配的探讨,欢迎大家参与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12: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7-20 11:41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1-7-20 11:26
应该只有妳自己看得见,我是看不到的。


吓俺一大跳呢 谢谢。俺就不删这贴了,免得像陶陶给你拐了一样——钱少了!

要是谁能看到,务必请提醒俺一声哦!先谢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1 08: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本我在兄出,利益51%大家分,天下哪有这种好事???你们以为生活在共产国家???
我在出100%成本,盈亏100%我在负责。
如果各位想分担盈亏,首先分担成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7-21 21: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7-21 20:48 编辑
8hao 发表于 2011-7-21 07:55
成本我在兄出,利益51%大家分,天下哪有这种好事???你们以为生活在共产国家???
我在出100%成本,盈亏 ...


按照正常的法律法规,8hao说的是在理。我现在采用这样的分配原则,可能是有些让人费解,我自己也没有完全确定,所以号召大家一起参与讨论,拿出一个更合理更合大家愿望的方案。

现有的草案拟定根据以下几个原因:
1、我在的理念是,网站虽然是他注册的,但论坛是大家的。我理解他这句话的含义,没有大家的参与和努力,这论坛空荡荡,死水一潭,还有何利益的可能性可谈?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我想我在更注重后者。大家参与玩就几乎是参与了经营运作,所以应该参与利润分配;
2、网站目前基本是自力更生搞建设,各方面都是网友们发挥专长在义务奉献劳动,所以成本不高,还谈不上需要投资。不过这项是我正在考虑的一个问题,是不是我现在开始应该给义务奉献的网友记录工作量,以便将来计酬计成本是有个考量。
3、还有一个方案没定型拿出,那就是考虑投资者和合作经营者加入时,按照正规的公司会计法律运作一个实体公司的分配方案,那就意味着一切走正规的路子。这个我无法自作主张,所以有待看发展情况,开会讨论定夺。我那两个方案下还空着一个贴,就是留下这个可能。只是大家现在都倒不出精力来开会呢。

先写这些,供与8hao讨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2 21: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7-21 20:43
按照正常的法律法规,8hao说的是在理。我现在采用这样的分配原则,可能是有些让人费解,我自己也没有完全 ...

龙女说的不错,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4 19: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8hao 发表于 2011-7-21 07:55
成本我在兄出,利益51%大家分,天下哪有这种好事???你们以为生活在共产国家???
我在出100%成本,盈亏 ...

原谅俺新人插一句. 据我的理解, 网站象一个店由店主, 员工( 厨师, 出纳, 客房, 前台, 公关,..), 客户等组成. 客户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你帮客户登广告, 你收钱, 另一部分是客户帮你登广告, 你可以给钱也可以不给. 但员工和店主的关系就比较微妙了, 为了节省开支, 店主完全可以使用义工的. 所以关键在于店主是否愿意给出个规则. 不懂, 说错了别怪俺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6 12: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7-13 23:10
我同意这样的主张,确切说是“未来盈利之51%给网友分配”。

利益分配制度一定要事先定好是非常关键的。也就是说产权一定要明确。

但51%或20%归网友是不现实的。网友是流动的,变动的,无法界定的。

你们完全可以搞个若干人的股份制,与网友无关,这没什么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6 13: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8hao 发表于 2011-7-21 07:55
成本我在兄出,利益51%大家分,天下哪有这种好事???你们以为生活在共产国家???
我在出100%成本,盈亏 ...

我也赞同8号兄的意见,虽然我在的出发点是只为了提供大家一个娱乐的畅所欲言民主自由的网站,而不去注重经济效益,但作为我们网友来说,都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使网站发展即娱乐又收益,大家其乐融融,皆大欢喜最好。你们商讨出结果制定出方案,如需承担成本,我会尽我所能,至于分享盈利我从不会考虑的,我就是娱乐为重。其他网友不知什么意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7-26 13: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对我提出的方案发表自己的看法。等会有大块时间,我给大家一个交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6 13: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产权要有界定,参与股份的人就必须先有个界定。集体制或公有制度是必定要有问题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6 13:3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吧,利益我不要了,如果要分摊成本那可以照成本分摊盈亏。
如果不用分摊成本又好运气有钱挣,网站可以赞助活动,例如大型交友活动,领走一个女的有免费豪华油轮假期。
8号缺点太多,例如白日做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加国新天地论坛

GMT-4, 2024-11-21 08:14 , Processed in 0.033661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