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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方阳

如何解释新天地的现状 - 是私有的还是网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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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0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12-29 23:08
告诉你,我刚才就选了你这个“砸”的图片,幸好换掉,要不你砸我砸全都“砸”,还不气死我在。 ...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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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00: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12-29 23:05
这几天我在时事看到最多的一句话: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我不敢说因果对否。

那咱就在这个坛 ...

近日我也有相似的语言:什么样的民族,造就什么样的政府。此话有点残酷,但是实事。

http://new96.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66&extra=&p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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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2: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1-12-30 11:27 编辑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12-29 22:42
小从所言极是。

新天地搞议会制目前有两个问题:


可以说,大家都在摸索中探求民主。正因为意见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们,所以寻找统一的平衡点就特别困难。有一点要明确的就是,这个统一的平衡点一但找到,那么它的优越性就会极大的体现出来。

各位不晓得有没有读过易中天老师的一本关于美国宪法的书,其实美国宪法的草案产生,也是各个州的代表为了自己阶层的利益争论了几个月,在吵闹和谩骂中几分几合产生的。正由于它符合整个美丽坚民族的整体利益,在宪法出台以后,当时激烈反对或退出的几个州先后也回来签字加入。

国人比较爱耍小聪明,办事愿意立刻看到效益。所以很多事情愿意先做后看,拿我自己做例子吧,拿一个新相机不是先看说明书,直接装了电池就玩。习惯了,要改还真不容易。

这里把阿凡提的网友"革命"的具体内容转贴过来,他们的长老会和我们的元老院的提法是如此的相似!应该说中国人已经开始进入民主的萌芽时期,我们需要的是执着和认真。

http://www.newmitbbs.com/

AFanTiBBS,也叫NewMITBBS, 我们未来的包括所有权和管理权都属于用户的家园!一个严格独立,遵守言论自由,保护用户隐私的乐园!我们很快就要提供服务!敬请您的关注和支持!
阿凡提BBS用户宣言2011/12/25投票通过============================================================

基本准则:1. 网友是本站的灵魂,网友的言论自由和个人尊严隐私被严格保护。

2. 本站尊重自由民主精神,给各种思想, 包括非民主非自由的思想,一个公正的自由 的交流平台。严禁以党派,宗教,种族,民族,国家,团体,性别,和观点等原因区别 对待用户。专项论坛可限定讨论主题,但除此之外同样不得违背本原则。

3. 本站在美国运作,遵守相关联邦法律。但不会主动向政府部门分享任何私人信息。

4. 本站不隶属于任何政府组织及团体,也不接受任何政府组织及团体的资助和领导。

5. 资深用户定义为经验值超过2000的用户. 只有资深用户才对本站有最基本的认识, 才有资格参加本站的各项投票。

6. 超过1%资深用户联署即可开启全站联署投票。网站提供公开,公正,高效,有效的选 举投票机制确保各项事务得以解决。

7. 本站基本准则只有全站至少2/3网友联署才可变更。

8. 本站由用户选举或自荐产生的9人长老会负责管理。长老会成员无限期,除非:在 过去的半年中没参加50%以上的投票,被长老会至少2/3多数认定严重违背本网基本准则, 被10%资深用户联名支持的挑战者竞选击败,或在20%资深用户要求下进行全体长老会改 选举中败选。长老会超过半数就可以决定日常网站运行事宜,包括仲裁。至少3/5多数 可以更改运行准则。长老会有各种上诉的最终仲裁权。

9. 各论坛版主由用户选举或自荐产生,负责日常论坛管理。

10. 每名长老会成员单独竞选频率不得超过6个月一次。全体长老会成员选举频率不得超 过1年一次。版主竞选频率不得超过3个月一次.

11. 本站包括域名和信息属于全体用户,不属于任何私人。禁止任何人出卖本站信息和用户隐私获利,网站绝不会上市或被出售转让。

12. 所有网站资金运作报表,剔除商业和隐私信息,将全面公开。任何花费必须经长老会 多于1/2批准。

13. 任何商业广告必须经过长老会至少2/3多数同意方可在本站显示(有限的本站筹款广 告,如需要的话,除外)。

14. 所有网站统计信息,包括联署和选举结果等,严禁篡改。

15. 所有网站规则,包括奖惩细则和积分原则等,必须公开。

16. 网站名称:阿凡提BBS(www.afantibbs.com). 另有www.aftbbs.com和[url=http://new96.ca/www.newmitbbs.com]www.newmitbbs.com[/url]指向同一网站。

17. 主机必须设在美国。长老会可以决定网站服务器的选择。提供网站服务的网友如被要求有义务全面转交网站全部信息。长老会指定至少两个独立的镜像站点,独立全面备份本站全部数据和软件。

============================================================

运行准则:1. 本站在初期将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模仿MITBBS网站,并保证用户申请MITBBS相同用户名权利以及相应论坛版主资格2个月,以便网友转换。

2. 本站将提供Web,Terminal,移动设备的支持,并积极研究和推动对先进BBS技术,包括PTT,的支持。

3. 本站的全部代码的版权不属于任何个人。全部代码要求充分标注,并且在开发测试通 过后由长老会至少2/3批准加入open source project(可申请GPL开源License),这样 更多的人可以参与提高并且得益于这个项目。参与代码开发的人员的付出将获得这个项 目的正式承认。

4. 删帖准则:
  a. 无关话题。
  b. 言语粗俗
  c. 违法

5. 封人准则:
  a. 未经同意严禁公开对方邮件,违背者首次全站封3天,再犯全站封7天,再犯全站封14天,以此类推。
  b. 个人攻击(PA)
  c. 群体攻击(GA)
  d. 炸版刷屏

6. 永久封杀(剥夺全部伪币)准则:
  a. 违背版规大规模散发色情图片,经警告不改的。
  b. 违背版规大规模散发商业广告,经警告不改的。
  c. 明显恶意模仿他人ID。

7. 弹劾版主:
任何版主长时间不参与管理,或者管理水平地下的,被长老会认定后将被取消资格。 有10%资深用户联署支持的挑战者如果通过竞选击败版主,挑战者将接替版主职位 。任何版主因个人政见和意见不合而封人删帖,被投诉3次并被委员会确证的,将被开 除版主职位,并在一年内禁止担任版主职务。

8. 伪币制度:
可以兑换成网站收益分红,可以长利息(5%APR)。网站初始阶段伪币积累率要大于 以后,这样利于鼓励新用户加入。加入奖励100伪币。最低转帐金额10个伪币,转帐收 手续费1%。保留贴奖励10伪币。置顶贴奖励20伪币。举报成功奖励2伪币。对违规处罚 也可以通过伪币实施。版主每日将获得10个伪币的奖励。长老会成员每日获得20伪币奖 励。


点评

谢谢提供的信息。 其实,我与你也有相同的习惯。如买了汽车、电器等等先用再说。知道如果有什么问题,有说明书可查。这其实是个很好的习惯。也就是说,有问题可以有据可查,而不是有了问题才想起来要制定什么规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4:51
我孤陋寡闻,除了读新闻很少到别的论坛去看看,一直还以为我们论坛搞的这花样没别人想要呢。这样好,大家相互有个借鉴,有个促动,有个鼓舞,会少些摸索,快些发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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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3: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到现在为止,常来的网友也就是十几个人,我不赞成搞很多的花架子,名目繁多的官位,水中花镜中月的“利润分红”方法等等。有时间多讨论一下网站的发展方向,和怎样实现希望的发展,多务实才好。

网站的所有权,是一开始就定了的。谁掌握最高密码,谁就是所有者,其他的都是虚的。如果是属于两个人所有,密码需要两个人分享,任何一个人不能私自更改,类似银行joint account。这类问题,老8也许能说得更清楚。

如果目前网站的实际控制者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多人控股的网站,那就有很多具体问题要一一考虑清楚,一半时没有经济问题,只有一个密码的控制问题(核按钮)。在实现了多人控股之后,这个核按钮如何掌控如何在总裁换人时移交等等。

我现在旁观得到的感觉是,我在兄弟的想法是他要控制核按钮,成为网站的owner。

点评

酒兄终于开腔啦,好。 认同你的看法,但在兄是否也认同呢?后者才是关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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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4: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东方兄现在突然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尽管有很多好听的说法,但实际上这个网站是我在兄弟私有的,我从来没有对此疑问过。

点评

这个问题我来说句公道话吧。 几个月前我挑头就股权问题跟大家讨论过,最终也没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那之前我跟我在私下谈过,他愿意将股权分给大家,所以我才征求大家意见的。不过那一次讨论的影响很负面,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5:02
酒兄应该明白,我是把我的疑议提出请在兄直言不讳地回答。希望他面对新天地的现状。 就我个人而言新天地的现状就是我说的第二点:2. 新天地是私有的: 那么上述问题均迎刃而解。这也是目前新天地的现实情况。一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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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4: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12-30 11:26
可以说,大家都在摸索中探求民主。正因为意见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们,所以寻找统一的平衡点就特别困难。有一 ...

我孤陋寡闻,除了读新闻很少到别的论坛去看看,一直还以为我们论坛搞的这花样没别人想要呢。这样好,大家相互有个借鉴,有个促动,有个鼓舞,会少些摸索,快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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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4: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12-30 12:44
到现在为止,常来的网友也就是十几个人,我不赞成搞很多的花架子,名目繁多的官位,水中花镜中月的“利润分 ...

酒兄终于开腔啦,好。

认同你的看法,但在兄是否也认同呢?后者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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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4: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1-12-30 13:56 编辑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12-30 13:01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东方兄现在突然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尽管有很多好听的说法,但实际上这个网站是我在兄弟私有 ...


酒兄应该明白,我是把我的疑议提出请在兄直言不讳地回答。希望他面对新天地的现状。

就我个人而言,新天地的现状就是我说的第二点:

2. 新天地是私有的: 那么上述问题均迎刃而解。这也是目前新天地的现实情况。一切草案、组织原则、发展规划均由所有者负责制定。而网友则是寻求适宜之地庆幸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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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30 14: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1-12-30 14:20 编辑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12-30 11:26
可以说,大家都在摸索中探求民主。正因为意见来自不同背景的人们,所以寻找统一的平衡点就特别困难。有一 ...


谢谢提供的信息。

其实,我与你也有相同的习惯。如买了汽车、电器等等先用再说。知道如果有什么问题,有说明书可查。这其实是个很好的习惯。也就是说,有问题可以有据可查,而不是出了问题才想起来要制定什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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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0 15: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12-30 13:01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东方兄现在突然提出这个问题。因为尽管有很多好听的说法,但实际上这个网站是我在兄弟私有 ...

这个问题我来说句公道话吧。

几个月前我挑头就股权问题跟大家讨论过,最终也没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来。那之前我跟我在私下谈过,他愿意将股权分给大家,所以我才征求大家意见的。不过那一次讨论的影响很负面,有人话没听全就觉得被骗离去了,最终酒仙建议网友以真实身份一起去注册分摊股份也没人响应,阿溪提醒这样的讨论已经对论坛产生负面影响啦,所以我们就放弃了继续讨论。

因为继而我说我们不再追求利益,不做大的投入搞论坛建设,这论坛就作为一个宽松平台给一班志趣相投的朋友们交流和玩耍,这就变得比较简单啦。费用不大,全是我在承担,也没太大压力;版面美工备份等全是我在自己摸索调适着做,也没付出额外人工成本。所以我已经好久没再想经济问题,就这么轻松地玩到今天。

我感激大家的一致努力,从无到稳,支撑着论坛;我也感谢我在,每天辛苦备份、改观,几乎有建议必调整,要知道他是带着一帮小孩子在工作。我自己帮不上忙,也就会发帖跟大家浑合浑合,所以我只有惭愧。如果大家觉得股权分配问题时机成熟,又可以提到日程上来啦,那完全可以开贴讨论,我支持,但我没有主意怎么分。

我想我在也应该没改他的初衷吧?

点评

本来近日所发之帖,都是围绕着议会制建立的问题而展开。没有顾及股权分成什么的。见到龙女此帖,突然来了灵感,有了一个建议。希望大家也讨论一下。 新天地的实利短期不可能到来,但长期如何要看她的运气。姑且就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6:28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我们按照到今年底的个人积分分配股权,取前10名,但是将网站利益的51%与网友分享的原则不变,大家觉得如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3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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