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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之死与王立军之入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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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2 00: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从来就没救世主 于 2012-2-11 23:19 编辑


经过几天的喧嚣和躁动,有关王立军的消息终于有了一个比较权威的说法。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9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悄悄地说一句,这个说法和重庆方面有关“治疗式休假”可是有矛盾的,到底哪方在撒谎?为什么要撒这个谎?
看到外交部这个说辞,相信有许多人和我一样,有许多问题要问:为什么这个以打黑著称的公安英雄,以反美出名、高唱红河,以示革命意志坚决的副部级干部,要跑到美国领事馆去?他在那里滞留一天的时间里,都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提没提出什么要求?美方是如何答复的?是什么原因又促使他离开?有关部门对此调查的结果如何?他未来的命运会怎样?“重庆模式”的两条腿里,打黑是最得民心、最有民意的一个,作为打黑的主要操盘手,王立军现在的举动,会对重庆打黑带来怎样的冲击?
这些疑问,也许有的很快就会有答案,也许有的永远也不会有答案。在中国这个国度里,要明白某些事情的真相,有时确实是不大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报纸上才经常出现“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字样。
看到王副市长不顾路途遥遥,到成都进入美国总领事馆的行径,我忽然联想起中国历史上一个著名人物——商鞅来。
这商鞅可不是一般战士,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就是他搞出来的。有关变法的具体内容就不在这里罗嗦了,网上有的是。强调一点,就是商鞅的新法是相当严历的,贯穿着一种“轻罪重罚”的观念。也就是说,惩罚的作用不在于让违规者对自己的行为负相应的责任,而是形成一种威慑的效果,使人不敢违规。这也是早期法家比较典型的思路。据说,当时把灰倒在地上都要处以黥刑──在脸上刺字。还有连坐制度,使得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成为法律允许的可能。他用残酷的血腥手段镇压,仅一天就处死七百余人,以至于“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天地”;就连太子的两个老师都分别被处以黥刑(脸上刺字),和劓刑(割去鼻子)。
后来,秦孝公死了,太子继位,想起了当年的旧怨,就开始治商鞅的罪。商鞅于是就跑。可命运却和他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到一家小店投宿时,店老板要他出示身份证件,并说这是我们商鞅大人制定的法律,让没有证件的客人投宿,店主人要受连坐之罪。据说当时商大人恨恨地说:原来我制定法律的弊端,竟到了如此地步。这种感觉,就如同一名铁匠打了一把名刀,天天赏玩却有一天发现它竟插在自己的肚皮上。
他又跑到魏国,人家记着当年受骗的帐,把他赶出来。他无路可逃,就起兵造反。被秦王抓回来,用他设计的刑法把他车裂了,家人也全部处死──这也是他规定的。
有人怀疑这场历史记载的小规模抵抗是否存在,虽然没有资料可供参考和佐证,也许商鞅兄弟最后是被他的仆人们五花大绑缚去领赏的。原因之一商鞅的行为已经是构成叛国罪,追随者不仅要冒送命的危险,还会株连家人,如此大风险的博弈,且成功的概率基本为零。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大势已去,众叛亲离也莫怪;二是按照秦律,擒住商鞅,不仅可能保命,还可能换取荣华富贵。
其实,在重义信诺的春秋时代,慷慨赴难者多如星斗,取身取义是一种时尚。像刚刚上映的电影《赵氏孤儿》,对这种风尚就有充分的描述。但法家主张严刑峻法,商鞅也是如此,他蔑视儒家的仁义道德,相信“霸道之说” 和“帝王之术”,平素行事,刻薄寡恩,玩权弄术,对手下之人,视之如鹰犬走卒,呼之驱之利用之还内心轻之贱之,得势之时尚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风光得很也自信得很。但一朝失势,没了黄金和权力,自然没有死士替其卖命,更别说义士舍生取义共赴黄泉了,被卖也是活该。
在春秋战国诸子中,商鞅的愚民主张是最明确、最有系统的,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最大的,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弱民的目的。商鞅的愚民政策为秦王国的统一霸业不断地输出格式化士兵,但也为自己的宿命铺垫了一种必然━━那就是,当他被判处车裂之刑押到刑场时围观群众眼神中的冷漠甚至兴奋。人们根本不知道宫廷之中发生了什么,也不想去知道商鞅之死是否公正。他们只知道,秦国原本在万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商大人要被五马分尸了,他们兴奋地围在道路两旁,想看看这位平常出巡时前呼后拥的权势者的神秘面目。
对于一群没有思考能力没有是非标准的愚民,最好的方式是下命令。对于来自权力的命令,他们将在一瞬间由绵羊变成豺狼,冲向攻击目标。或许,他们曾经无数次服从并执行过商大人的命令,但此时,在他们看来,商鞅只是一个被押向刑场的囚徒,不可能再服从或追随他,除非他重新获得权力。这就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所获得的最重要的收获。如果说社会发展有宿命的话,那就是撒下是什么种子,结出来的必然是什么样的果子。
想到贺卫方《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里面的一段话:“尊重独立司法对于手握大权的人一样重要。文强在炙手可热的时候根本不会意识到这种独立性的价值,但一旦沦为阶下囚,他也许幡然醒悟,深刻地感受到,没有独立的司法,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
当然,司法独立,对于两千年前的商鞅来说,属于天方夜谭;但对于当下的中国,对于中国的未来,确是必须要有的。
中国法治之始,须从开启民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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