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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偷渡女子申难民被拒 偕龙凤胎濒临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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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0: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08-05 来源: 明报

一名华裔母亲自小离开中国,与外地工作的父母团聚,在外漂泊14年後再返回中国,但是却因没有户籍兼受宗教迫害,2006年从中国偷渡来加拿大申请难民,期间在加诞下龙凤胎,但她的难民申请被拒,提出人道移民又未有结果,移民部已勒令三母子下周一遣返中国。该名母亲在中国无亲无故、无户籍,连落脚地方亦成问题,顿感彷徨无助。


曹先生与阮小姐跟一对4岁大的龙凤胎一家四口,被移民部勒令递解出境,下周一就要遣返中国

曹先生与阮小姐的一对子女在加国出生,理应有居留权。

「我一对小朋友下个月便开始入学校读书,我带他们返中国,连户籍都无,就连书都无得读。」阮小姐哽咽地说。
对於边境服务局执行递解令,目前代表阮小姐的律师正在准备上诉,向联邦法庭申请暂缓执行,但遣返日期迫在眉睫,下周一就要被递解出境,阮小姐担心申请未能及时阻止递解令的执行。

阮小姐小时,父母便留下她在中国,到中南美洲的洪都拉斯谋生,她12岁取消中国户籍,与兄弟姐妹离开中国,到洪都拉斯与父母团聚。晃眼14年,因洪都拉斯治安渐差,阮小姐便与丈夫返回中国。她声称,由於他俩在中国既无户籍,又受宗教迫害,遂到加拿大申请难民。

据边境服务局文件显示,阮小姐在返抵中国之後,加入了地下教会,其後与丈夫於2006年9月22日从温哥华偷渡进入加拿大国境。

在加拿大期间,夫妇俩诞下一对龙凤胎。一直以来,他们一家四口均倚靠丈夫工作来维持生计,从未向政府领取任何福利。一对子女下个月便要入学读书。只是2009年底,他们的难民申请被拒。尽管去年5月,他们申请人道移民,但一般轮候时间长达36个月,如今尚未有结果,却收到联邦移民局通知,勒令阮小姐带同只有4岁大的龙凤胎返回中国。

申请人道移民未有结果
阮小姐说∶「我在中国没有亲友,连住的地方都成问题;我本身没有户籍,小朋友就更加无法申请,恐怕他们届时想读书都无办法。」
阮小姐的中国护照已经过期, 她曾到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求助,但对方表示无法替她补办护照,只能发出一个旅游证,让她返回中国。当旅游证到期时,能否续期,也是疑问。

原本她的一对子女在加国出生,理应有居留权,但阮称,移民局从来没有问他们有否将子女留加的意向。但阮亦坦言:「好难得才有一对龙凤胎,试问我又怎舍得与他们分开?」
至於阮小姐的丈夫曹先生,同样难逃被遣返中国的命运,但由於他持的是台湾护照,故移民局暂时延迟遣返令,待他取得中国护照才成行。

吴瑶瑶∶唯一办法申请暂缓递解
大多伦多东南亚法律援助中心总干事吴瑶瑶表示,按阮小姐目前情况,向联邦法庭申请暂缓递解,是她唯一的出路。然而,联邦法庭不会断然接受申请。

必须提出理据覆检
一般来说,申请人的律师应向移民局要求延期执行递解令,当被拒後,律师便向联邦法庭申请暂缓办理。但要联邦法庭考虑接受申请,律师必须提出理据,证明有重新覆检移民局拒绝延缓执行递解令的理由。例如申请人目前仍等待人道移民的批核结果。

至於联邦法庭会否批准申请,又要基於一些理据。例如递解行动是否会为申请人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害;又或衡量各方情况後,递解行动会对政府或申请人带来极端不便等。

平权会多伦多分会总干事黄煜文则指出,阮小姐若经过正式申请程序而被拒,政府要采取递解行动亦无可厚非,社区团体可提供的援助不多。除非申请人被丈夫虐待,被遣返中国是迫其返回丈夫身边,人身安全有威胁,倒较容易唤起公众注意。
阮小姐的个案中,希望她一双有居加权的子女,对她留加有帮助。例如子女年幼,尚要父母照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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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10: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他们的经历,但法律又是无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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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20: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我会说没门,这几年有几个案子苦主最后都是留下来。
这个案子8号敢保证他们一定会留下来,上传媒是加强对移民局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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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2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真心希望留下的人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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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09: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晚也是回来,就省点钱吧。至于中国人的难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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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1: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的父母都应该留在加拿大,因为孩子是加国人,不能骨肉分离,如果就这样硬生生地分开了,这样的做法毫无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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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7: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水寒 发表于 2011-8-13 01:06
我觉得在加拿大出生的孩子的父母都应该留在加拿大,因为孩子是加国人,不能骨肉分离,如果就这样硬生生地分 ...

说易行难啊!结果会人人生个孩子还要加拿大移民法干嘛?一般是法律不容许,但大部分都是人道主义让他们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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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8: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8hao 发表于 2011-8-13 17:54
说易行难啊!结果会人人生个孩子还要加拿大移民法干嘛?一般是法律不容许,但大部分都是人道主义让他们留 ...

我还是坚持人道吧,象文中的那对夫妇,在中国没有户籍,无法找到工作,而且中国现在大学生大部分待业在家,更何况这对夫妻呢,这里的中餐馆缺人手,就让他们留在加拿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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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8: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江水寒 发表于 2011-8-13 18:01
我还是坚持人道吧,象文中的那对夫妇,在中国没有户籍,无法找到工作,而且中国现在大学生大部分待业在家 ...

花花,他们没有户口,找不到工作,中国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不是加拿大的事,我们要管地方太多,管不着那么多乱七八糟中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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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8: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8hao 发表于 2011-8-13 18:05
花花,他们没有户口,找不到工作,中国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不是加拿大的事,我们要管地方太多,管不着那么多 ...

听说女的跑掉了,好啊,比被遣送回中国强,在中餐馆打工或去农场打工又不用工卡,这些工作我们都不会去做,何不就让她们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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