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兰教授3月13日在美国费城医 学院(The College of Physicians of Philadelphia)发表了“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 道德伦理问题(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 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学术演讲时说:
“特别是对器官移植旅游者,如果你到中 国去,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内完成肝移植手术,这就意味着得安排杀掉一个人,要通过血液和组织配型来找到一个合适的器官供体,然后在你要离开 之前杀掉他们。如果你只是干等有人在监狱里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内就等到一个肝;而且这个肝还要配得上你的血型和体质。你只能去找合适的 供体,然后在器官移植旅客还在的时候把他们杀掉。这就是根据需求来杀人(Kill on Demand)。 ”(演讲视频请见http://www.ntdtv.com/xtr/gb/2012/03/23/atext676779.html)
另一位医生是“反对 强制摘取器官医生组织”(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国际顾问委员会委 员、以色列特拉受麦尔(Tel-Hashomer)谢巴( Sheba) 医学中心心脏移植部主任、拉维(Dr Yaacov J. Lavi)。笔者2008年到以色列参加人权圣火活动时,与《血淋淋的器官摘取》的作者之一大卫.乔高一起 拜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