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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版试用版规(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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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09: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1-8-8 10:05 编辑

时事版试用版规
(欢迎讨论,不断完善修改中)

一。总原则

1。时政论坛坚持反对任何骂帖的立场,提倡就事论事讲道理,不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进行谩骂攻击。
2。时政论坛鼓励网友对针对自己的人身攻击谩骂采取不予理睬的态度。

二。严禁类帖子删除规则

1。违反加拿大法律的帖子,经讨论甄别后,如作者不自行修正,将予删除。

2。严禁直接或间接涉性涉亲的脏话(骂帖第一类),包含此类脏话的帖子不经警告直接删除。发帖者应自留底稿。也欢迎发帖者删除不当语言后重发。在没有设立红灯区以前,喜欢使用这类语言的网友要崭时忍一忍!

3。严禁“纠缠式谩骂”,对于2。3。4。类骂帖,如果属于针对本网网友,只容忍一次攻击一次反击的方式。就是说,你的人身攻击漫骂帖子发出之后,必须等待对方答复或反击,如果对方不予答复,你的攻击就必须终止。在对方不予答复的情况下重复攻击,即属于严禁范围,将不再警告即
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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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10: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得正是时候,感谢酒兄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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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8 10: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8-8 10:02
来得正是时候,感谢酒兄辛劳。

my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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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酒兄考虑参选论坛管理员。 酒主席能否代表加拿大国民党 参加总版竞选? http://new96.ca/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53&fromuid=2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15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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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2 12: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Looks good. It will better for new comers if the categories of 骂帖 can be put here or linked to the right place.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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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2: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昨天的大事记存档,把这个试用版规给落下啦。今天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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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20: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不错。那么,称呼对方为“五毛”、“轮子”、“共特”、“汉奸”之类,算不算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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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21: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Rollor 发表于 2011-8-28 20:24
写得不错。那么,称呼对方为“五毛”、“轮子”、“共特”、“汉奸”之类,算不算骂呢? ...

不算

除非有班主袒护--像国内或者加国巫妖那样,其他地方的5毛只会是过街老鼠,人见人打。被说“轮子”“汉奸”又如何?这里又不是GCD的地盘。网上还有个专门的“汉奸”网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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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2: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8-8 10:08
my job.

请酒兄考虑参选论坛管理员。

酒主席能否代表加拿大国民党 参加总版竞选?
http://new96.ca/forum.php?mod=vi ... =1553&fromu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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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兄弟,这回一定要请你亲自出马了。我实在不可能胜任这个总版,没有这个精力和能力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15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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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5 09: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9-15 02:40
请酒兄考虑参选论坛管理员。

酒主席能否代表加拿大国民党 参加总版竞选?

我在兄弟,这回一定要请你亲自出马了。我实在不可能胜任这个总版,没有这个精力和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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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兄的能力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时间方面可以在当选后指定两名超级版主相互配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1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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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09: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9-15 09:18
我在兄弟,这回一定要请你亲自出马了。我实在不可能胜任这个总版,没有这个精力和能力啊! ...

酒兄的能力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时间方面可以在当选后指定两名超级版主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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