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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下洋相 ”贴可以删矣 -- 兼谈版规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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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3: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下洋相 ”为揭个人隐私和谩骂攻讦之贴,有违本网宗旨,应予删除。

此帖的出现,揭示了实施版规的紧迫性。建议各位版主不要再等待,先实施起来,然后不断改进。实施版规与言论自由并无冲突。诽谤和揭个人隐私不但不属言论自由,更是违法行为,不能允许。不雅言辞和人身攻击,同样要禁。下面是我当版主时掌握的的一些原则,供参考:

涉及个人隐私,带脏字和人身攻击的贴,情节严重的一律删除,并给于警告。警告达三次者封ID。情节轻微的则只删除违规部分,同时通知发帖者,嘱其以后注意。

人身攻击的判断标准较难把握。我是这么做的:直接的侮辱,如称人为猪狗等,无论是针对什么人,什么团体,均以人身攻击论处。间接性的,如“狗急跳墙”之类的成语,则只准许针对团体,政党和公众人物。

还需要注意的的是帖子与其所发版块的匹配。如“出下洋相 ”这样的贴,即使内容不违规,也不宜发在时政版。

“出下洋相 ”一贴从一开始就以网友私下的交流为题,一开始就不应允许。私下的交流,非经当事人同意,怎可公之于众?对于这样的贴,应该坚决地予以删除,不应该有任何的顾虑。对所有的违规贴都应如此。实施版规一定会受到反对,甚至会遭到谩骂,但版规还是要坚定地实施,不应受到任何影响。否则版规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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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6 14: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我这个贴,好像应该发在意见反馈,请版主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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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6 14: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弄舟 发表于 2011-8-6 14:02
对不起,我这个贴,好像应该发在意见反馈,请版主移动。

发在这里无妨。论坛初创,这类议题是本论坛当前重要的“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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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1:4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1-8-7 01:45 编辑

弄舟兄弟,谢谢你的建议。

关于删除涉性涉亲,属于我分类为2,3,4类的骂帖或人身攻击,由于版规还没有正式制定,网友的意见还远没有接近统一,我考虑再三,准备还是斩缓处理。特别是针对我本人的攻击的处理,更是要放在处理对其他网友的攻击帖子之后。更何况,借用5pass6的话说,老酒我内心足够强大自信,对于像罗西,miketwo这类瘪三,实在不屑一顾。把他们的帖子当成个事,反倒刺激他们更来了精神。

话又说回来,一旦版规有明确规定出台,那时不论老酒个人是不是介意被人身攻击,单为清洗论坛环境,删除这类人身攻击帖子是决不会丝毫手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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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3:38:33 | 显示全部楼层
1、口口声声你当过版主,当过版主又怎样?你炫个屁!俺也是四版主集大成者,但俺今天为了回应你也露一下。记住,别得瑟,版主啥也不是,何况你早让人家把你削了,那你更没啥炫的。
2、要民主不要版规,这是你们聚集山寨成形不成形的吆喝。而今也要版规了,不是把大旗砍了?
3、本人不过扒丑,没做亏心事,你怕嘛呀?
4、对丑陋的无情揭露是让网民不受尔等蒙蔽,不揭出来那岂不是知道却装着不知道包庇你们作恶?
5、酒儿已露要象轮轮功一样抱团,呵呵,这个破站要干什么大家不得而知,“我在”还神神秘秘说办网的另一目的尚不好相告,只能少数几个乌合了解,你们是不是要绑网民走异端入邪途以为尔等所用?
6、楼主就是51上被冷落的小人儿,叛徒是个什么东西,大家都应当有所了解
7、尔等心怀不轨,各有鬼胎,如此乌合,有什么使命要交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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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不历解何为民主也不怪,身处加拿大,是否要有法律规章制度?  发表于 2011-8-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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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3: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1、口口声声你当过版主,当过版主又怎样?你炫个嘛!俺也是四版主集大成者,但俺今天为了回应你也露一下。记住,别得瑟,版主啥也不是,何况你早让人家把你削了,那你更没啥炫的。
2、要民主不要版规,这是你们聚集山寨成形不成形的吆喝。而今也要版规了,不是把大旗砍了?
3、本人不过扒丑,没做亏心事,你怕嘛呀?
4、对丑陋的无情揭露是让网民不受尔等蒙蔽,不揭出来那岂不是知道却装着不知道包庇你们作恶?
5、酒儿已露要象轮儿功一样抱团,呵呵,这个破站要干什么大家不得而知,“我在”还神神秘秘说办网的另一目的尚不好相告,只能少数几个乌合了解,你们是不是要绑网民走异端入邪途以为尔等所用?
6、楼主就是51上被冷落的小人儿,叛徒是个什么东西,大家都应当有所了解
7、尔等心怀不轨,各有鬼胎,如此乌合,有什么使命要交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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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6: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明白,你们对老夫揭丑之举,你们恨之入骨,哈哈,恨不得早日封我网名,哈哈哈,之所以时至没封,不是你们的民主也不是你们的大度,而是你们心中盘算的"气"呀。孩儿们,俺的《出下洋相》也算是给足你们面子了,点击率与跟帖数都是你们窃喜的。娃子们,还是封了老夫的名吧,这个地儿老夫确实不想再瞄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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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帖子着实让老夫寿命短十年,不看也罢。  发表于 2011-8-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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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6: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明白,你们对老夫揭丑之举,你们恨之入骨,哈哈,恨不得早日封我网名,哈哈哈,之所以时至没封,不是你们的民主也不是你们的大度,而是你们心中盘算的"气"呀。孩儿们,俺的《出下洋相》也算是给足你们面子了,点击率与跟帖数都是你们窃喜的。娃子们,还是封了老夫的名吧,这个地儿老夫确实不想再瞄一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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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幸福一腚满足——?歇后傻来着?  发表于 2011-8-7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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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09: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帖8号没看,不知道晚疯兄跟网友吵什么,人如果要疯,晚一点总比早一点好。
这个帖疯兄犯错了,就是那个要民主不要版规,要版规就不要民主。
民主也有法律,三权分立的法律,新天新地用民主方式讨论板块道德伦理,再制定版规,到时候由斑竹司法,斑竹司法不可上场玩,不像隔壁立法、司法、译法都是那个希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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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7 10: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7 09:18 编辑
晚枫. 发表于 2011-8-7 05:07
俺明白,你们对老夫揭丑之举,你们恨之入骨,哈哈,恨不得早日封我网名,哈哈哈,之所以时至没封,不是你们的民主 ...


删?那咱也忒不尊重阿二的搬运劳动啦。弄舟大哥要是看到下面阿二咋样历尽千辛万苦搬来的这贴,你也会改主意的



最精彩在1:06秒以后,看咱阿二不光坚忍,还聪明得无与伦比——对这样的姐妹,弄舟你还忍得下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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