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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工厂与柳传志之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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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又想写点字了,原因在于心情的纠结。有话在喉,不吐不快。
我写的贴子并无多少人看,写出来也不是非得有人看,只是想把话说出来,不过是如此而已。没想到却引起“有心人”的注意,被新浪给删了。还好发给我一个系统短信,表示对“由此造成的不便”而道谦,也算文质彬彬,倒也不好多说什么。仔细想想我写的关于孔子学院与留守儿童的问题并没有越格,也无违背事实之处,更没有国骂和不文明的字眼,你不同意我的观点大可以写一篇文章反驳即可,总比一删了之的行径来得光明得多。
说到网络上的文字那不得不谈谈近日来看到的两篇贴子。一个是关于中国“血汗工厂”的贴子,一个是栁传志在美国的言论。
先说血汗工厂那个贴子,贴子很长我就不重复,那里的屁话太多,其中心思想如下:所谓中国的“血汗工厂”只不过是“外宾式”调查,是“旁观者”乱扣帽子。中国的国情特殊,国家太穷所以不能拿其它国家的标准来衡量。经过中国官方的工会、行业协会和企业领导等各方面检查,虽然有侵犯工人权益的事情存在,“但绝对不是‘血汗工厂’,职工对于企业的福利待遇普遍比较满意。”“几乎所有‘血汗工厂’里的工人并没有被拴上镣铐,他们自愿在这些工厂里做工、加班”,“正是因为‘血汗工厂’的存在让工人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不但可以免于饥饿和贫穷,还能有合理的收入。”“血汗工厂’里的条件简陋,艰苦,但也好过完全没有收入,农民工选择‘用脚投票’”。“工人是‘血汗工厂’的受益者。”而且这些工厂都“依然得到政府支持”。所以“动辄以‘打倒万恶资本主义’的架势喊打喊杀,不但无助于劳工权利实质性改善,还会砸了他们的饭碗。”再有血汗工厂的“门槛太高了,高到了几乎所有的中国企业都摸不到门。”
这个贴子的基本点是“农民工”。因为雇佣城镇居民,就会因其身份而比较严格地履行劳动合同法,并能享受到除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如住房公积金、代其缴纳养老保险等;而农村居民进城工作,除了工资外,很难享受到其它福利。
这使我想起孔老夫子的那个“猛于虎”的古老悲叹,也想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条文,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的等级制是受法律保护的,“农民工”在法律上就被规定为“除了工资外,很难享受到其它福利”,明确地喊出了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不包括“农民工”。如果你对“血汗工厂”喊打喊杀,那就会砸了他们的饭碗。我只用两个字来评论:“无耻”!
再说栁传志这个人。他对美国的资本家们讲了一个故事:联想集团收购IBMPC业务之后,在美国仍然保留着将近3000名雇员,“这些雇员中,一个普通白领的工资是其在中国的同事的6倍,蓝领工人的工资差距要更高。联想集团在并购之后,本来可以继续裁员以压缩成本。但是联想集团没有这样做,因为公司可以找到其他节约成本的方式。而且因为联想集团业绩的高涨,公司还给这些雇员都涨了工资。”
这里有两点引起了我的兴趣:一是他的美国雇员的工资远远高于中国雇员,而且惊人;第二点他只所以能给美国雇员的薪水高还可以涨工资,因为公司可以找到其他节约成本的方式。是什么方式?他没说。但从第一个“血汗工厂”的贴子我想还是能找到答案的。
最后栁传志通过美国的媒体告诉美国人民和政府“我们(中国人)如果现在就一人一票,大家肯定赞成高福利、分财产。还保护什么私人财产,先分完再保护,完全有这种可能。它会一下把中国拉入万劫不复的场景。”
这也是中国政府所要说的话:中国人民现在还处于野蛮时期,得用“血汗工厂”来维持对他们的管理,不能放松给他们任何权利,否则的话就“会把中国拉入万劫不复的场景。”对此我有三个字来形容:“你流氓”!
谢谢这两个网络上的贴子,它让我知道了这个政府还没有“变修”,但这个国家有没有“和平演变”的可能呢?他们说了不算。因为老毛曾引用过一句话:“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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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22: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如果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条文,就是无效的法律。可惜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身就是无效的。

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就是无耻的流氓,俗称共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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