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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女

国民党志7——新天新地前生缘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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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填好了发到意见反馈版,等你的好消息。
附 版主申请表
* 注意:以下内容必须真实,包括个人资料、在线时间和联系方式,一经发现有不实之处,申请将不予受理,若已经获得版主资格,也将撤销。  
您的用户名:
申请版块的名称:(可多个)
目前居住城市:                     
职业及专长:
电子邮件: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
您平时常活动的版块有:
您认为自己能胜任该版版主的详细理由:
面对网友的投诉或指责,您会怎么做:
您觉得如何能更好的行使版主权利:
您认为该版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您的计划:
是否担任过(或者)正担任斑竹以及聊管职务:
我在 发表于 2011-4-26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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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建议:对于五毛人士, 将来也不必去教育影响他们。他们是成人, 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对于他们,我将来不再和他们争辩些什么了。讽刺两句罢了。谈正事时候,忽略他们。我们谈正事的时候, 用词中性化,不攻击个人(含ID马甲), 版主也不会删。 谈事不谈人。 指望版主不删帖子, 就必须首先保证自己不情绪化。我自己就很情绪化,得罪了不少人。我检讨。
方山 发表于 2011-4-24 00:49
方山兄:
喜怒哀乐, 溢于言表!
率性而为, 性情中人!

velocity 发表于 2011-4-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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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啊,没有适合我的栏目,等51改版以后再说吧,现在只能指靠贵党混个差事了。
蒙城阿魁 发表于 2011-4-28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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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9 00: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民党志7——新天新地前生缘之三》 完!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28 23:29 编辑

《无忧网友反专制第二阶段:成立加拿大国民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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