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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地走向何方-讨论会,还是由我来当主持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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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2:3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3 11:01
木有啊!中国知识分子的特点在本次讨论中体现得很充分,喜欢驳斥,缺乏主张。培养民主意识,我们要有耐心 ...

主持人,

我认为A组和B组的实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A组仅仅是有此网站所有者的理论或者理想,而没有现实或者是现状的支持。

如:


所以, 能否请A组详细解释一下,

什么是新天地的民主法制?什么是新天地与网友互利?

怎样才能实现新天地的民主法制? 怎样才能实现新天地与网友互利?



而B组则侧重于用现实或者是现状来解释其理论或者理想的合理性。

如:

网站是私有的还是网友的? 这个问题只有在兄能够回答,也只有他有这个权利去实施,因为此网站目前就是他的。

1. 网站是私有的:就是此网站目前就是在兄的,这也是目前新天地的现实情况。所以一切草案、组织原则、发展规划均由所有者负责制定。而网友则是寻求适宜之地庆幸就行。

最现实的情况就是:现在在兄自己掏腰包,去实现他的“民主试验”。希望他的“民主试验”能够成功,那么他的腰包也就可以增大了。但是,什么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他的腰包供款中断,那么他的“民主试验”也就终结了。

2. 网站是网友的:请在民主和经济上给网友一个承偌。如果法律条文现在有困难,白纸黑字的安民告示应该没有问题吧?如:

1)民主方面:体现权利人人平等,权利相互制约。
2)经济方面:体现49%、2%、49%(在兄、龙女、网友)的三三分成,如果来日有利润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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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5: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2-1-13 15:04 编辑

如果这个网站是私人企业,那么现在的状态继续下去就好。但是,不要再宣传网站或论坛是“大家的”,因为这不是事实。现有的网友,或者是雇员(如各级管理人员)或者是顾客(所有的网友),股东理所当然地应当承担所有的投入,将来也收取所有的回报。至于你愿意给无偿帮助过你的人什么回报,回报多少,给谁,什么时候给,是股东自己决定的事。

如果要想把这个网站(或称为论坛)办成“大家的”,那就必须放弃发起人所谓“股份”的说法,无论是49%,51%或者2%之类,都是和会员共有的社团概念格格不入的。一个创立公众社团的人无权规定自己在这个社团中的“股份”,他所投入的资金和时间都应自觉地认为是自己对社团的奉献,其他出过力的人也都应同样看待自己的奉献。而创始人的特殊贡献是会被记入社团历史的------这就是他所应当期望得到的回报:社团创立者的荣誉。这样的网站可以参考一些“协会”之类的网站。协会选举出的主席在任期内作为网站的法人,对网站的行为负责,任期结宿后交出一切权力和责任给给新任主席。网站经费由会费支出。随手可以举出一个例子是Chinese Proffesional Association of Canada. 不过我应当说,作为一个时政论坛为主的网站,能不能和具体怎样走社团这条路,还需要进一步的推敲。但是做任何进一步讨论之前,先要看现在事实上的owner打算怎样。

至今所有这些讨论,都是在把改变所有制的想法强加给owner。而大家有这些想法,正是因为owner的一些不切实际的(如果不说是虚伪的)说法误导引起的。所以根子是我在兄弟。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面临的所有这些问题理顺。


点评

老9兄弟,咱就差点再去注册一个ID来跟你讨论了。 你是在说明你的观点,你也可以攻击别人的观点,但你却没有列出你的主张。这里要赞一下A、B两组,人家都是先摆出自己的立场,然后再讨论,最后去让群众投票。 要相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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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6: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2-1-13 14:32
如果这个网站是私人企业,那么现在的状态继续下去就好。但是,不要再宣传网站或论坛是“大家的”,因为这不 ...

老9兄弟,咱就差点再去注册一个ID来跟你讨论了。

你是在说明你的观点,你也可以攻击别人的观点,但你却没有列出你的主张。这里要赞一下A、B两组,人家都是先摆出自己的立场,然后再讨论,最后去让群众投票。

要相信群众,不要代表群众。

最后还是要赞一下老酒的思考能力,关于owner打算怎样后面应该要让A组讲清楚。

点评

归根结底,东方兄和酒兄不相信私有企业办的论坛可以有民主的管理方式。而我办这个网站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酒兄的主张我可以猜想得到:只有公有制的论坛才可能有民主,所有权和管理权是不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6:29
我的主张很清楚:我认为主席不是把讨论引向矛盾争议的实质,而是引向一些末节。 我也具体提出了如果“公有”这个论坛,可以参考什么样的例子。 目前问题的实质,或者说讨论你所列的这些问题的前提,是现在的owner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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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6: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3 15:04
老9兄弟,咱就差点再去注册一个ID来跟你讨论了。

你是在说明你的观点,你也可以攻击别人的观点,但你却 ...

我的主张很清楚:我认为主席不是把讨论引向矛盾争议的实质,而是引向一些末节。
我也具体提出了如果“公有”这个论坛,可以参考什么样的例子。

目前问题的实质,或者说讨论你所列的这些问题的前提,是现在的owner有没有意向改变网站是私企的既成事实。

如果没有,你的这些讨论都是无的放矢。

而事实上我并没有看到我在兄弟有改变所有制和网站方向的任何迹象。我一直接受的就是这样的事实,所以我从来没有对参与分享利润或瓜分股份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

点评

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主席不合格,当然可以要求撤换,但是你现在的问题不是在参与讨论,而是跳过讨论直接奔向自己想象中的"结论"。 我再把我们讨论的组织程序说明一下: 讨论实质:新天地的方向(注意不是私有、公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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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6: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Mr.  Speaker, 现在的问题很清楚了。还是一个鸡和蛋的先后问题。老9的意思很明白,应该先解决新天地在法律上的定位问题,再来讨论发展前景。我在兄的主张在我看来,是先讨论发展方向,再来理清法律上的关系。我们不妨就这两种意见,问问各组的意思再进行下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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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6: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13 15:04
老9兄弟,咱就差点再去注册一个ID来跟你讨论了。

你是在说明你的观点,你也可以攻击别人的观点,但你却 ...

归根结底,东方兄和酒兄不相信私有企业办的论坛可以有民主的管理方式。而我办这个网站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证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酒兄的主张我可以猜想得到:只有公有制的论坛才可能有民主,所有权和管理权是不可以分离的。

而我的主张是:所有权和管理权是可以分离的,就像51是老赵私有的,但论坛网友可以自己选版主出来管理。

点评

当我在兄弟明确了网站私人所有之后,东方兄的所提出的问题就已经清楚回答了。所以东方兄的问题就可以告一段落。 上面我在兄弟提出的问题,是第二层的问题,即所有权和管理权是不是可以分离的问题。这第二层的问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4 01:24
我只是提出质疑。希望还有两天就六月生日的新天地的事实或者现状能够支持你原来和现在的理念或者理想: [hr] 所以, 请在兄详细解释一下, 什么是新天地的民主法制?什么是新天地与网友互利? 怎样才能实现新天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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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6: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索性这样说吧:

我在兄弟有没有意向出售这个网站as is?如果有意向出售,开个价(比如把你所投入的所有资金加利息,并把你目前投入的时间折算成工资)如果我认为价钱合理,我买了。如果也有别人想买,就竞标。我保证不会让大家纠缠在这样的讨论里。

如果我在没想卖,就让我在决定这些事就得了。

点评

这个程序应该是在投票决定股份制或社团制后,由A组报价所有投入,再考虑以后的维护人工(?元/小时),费用从股份或社团集资中给,决定权应该在网友而不是我在。至于今后的联合管理从技术上也是可能的,可以设民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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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7: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东方阳 于 2012-1-13 16:07 编辑
我在 发表于 2012-1-13 15:29
归根结底,东方兄和酒兄不相信私有企业办的论坛可以有民主的管理方式。而我办这个网站的目的之一,就是要 ...


我只是提出质疑。希望已有六月生日的新天地的事实或者现状能够支持你原来和现在的理念或者理想:





所以, 请在兄详细解释一下

什么是新天地的民主法制?什么是新天地与网友互利?

怎样才能实现新天地的民主法制? 怎样才能实现新天地与网友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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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7: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2-1-13 15:19
我的主张很清楚:我认为主席不是把讨论引向矛盾争议的实质,而是引向一些末节。
我也具体提出了如果“公 ...

如果你觉得我这个主席不合格,当然可以要求撤换,但是你现在的问题不是在参与讨论,而是跳过讨论直接奔向自己想象中的"结论"。

我再把我们讨论的组织程序说明一下:

讨论实质:新天地的方向(注意不是私有、公有化)

第一阶段:
分组亮出观点,目前是四组,是我按照最早的假设定立的:
A组:我在--基本维持不变,继续“民主试验” (实际操作者)
B组:东方--追求平等(原先以为他追求股份制)
C组:老五--讲求奉献(原先以为会要求社团形式)
D组:龙女--坚定网友,不求回报(开始以为是地主)

第二阶段:
收集提案,确定投票项:
A组:一个民主法治的网站,一个与网友互利共荣的理念
B组:承认现状 -  一切草案、组织原则、发展规划均由所有者负责制定。而网友则是寻求适宜之地庆幸就行。

。。。。。。
第三阶段:
论证各自提案,补充可操作性,辩论和展开

第四阶段:
投票表决,统计公开,确认结论,方案探讨和实施。

点评

从版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 作为一个网友,我无权让一个私企的所有者选择什么,只是仅仅有质疑。 请在兄详细解释一下他的承偌,六月以来又做了什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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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3 17: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撤换主席。
从能力来看,无论老5,东方兄,或者我在兄弟,都比从版更适合。

点评

认同你的建议。但辩论的各方都应该避嫌,不能当主持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8:41
还需要一个否决票,咱就自由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3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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