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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女

国民党志2——新天新地前生缘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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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51网在哪一点上违法?制定了规则但是管理人员不按规则办事,有很大的随意性,给客户带来不便,这就构成客户投诉的正当理由。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5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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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2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我在! 支持酒中仙!

笑看三月花2 发表于 2011-4-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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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20 18:28 编辑
他确实有删除任何言论的自由。

只是他需要平衡好:过分护共,在加拿大将失去他的利益;过分反共或者疑共,将被穿小鞋。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5 20:01

51论坛的确主张他们有删除任何言论的自由,但是我并不同意。

我的主张是他们没有这个自由,因为他们的主张可能是和加拿大宪法有抵触的。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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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20 18:28 编辑
51网在哪一点上违法?制定了规则但是管理人员不按规则办事,有很大的随意性,给客户带来不便,这就构成客户投诉的正当理由。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5 19:10

没错,小牧不按照版规管理论坛,自己搞了一套潜规则,随心所欲,这是我无法接受的。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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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确实有删除任何言论的自由。

只是他需要平衡好:过分护共,在加拿大将失去他的利益;过分反共或者疑共,将被穿小鞋。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5 20:01
作为私企,你可以在网规里规定任何不违反加拿大法律的条文。比如说,“本网拒绝任何对中国共产党不敬的文章”,你这样写清楚了,网友自行决定来或者不来,广告客户也自行决定要不要把广告放在你这里。你没有这样写清楚,你光想你得到所有的好处,又能体体面面出席领馆的宴会,又能得到尽可能高的点击率提升网站价值,但是随意删除对你桌子下面的利益有妨碍的文章,就浪费网友的时间精力,使网友无所适从,这就违法。这就太自私了吧?

在这个意义上,我在兄弟是占理的一方。

酒中仙 于 2011-4-5 20:3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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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20 18:33 编辑
加拿大宪法并没有剔除共产党的存在和他们的言论自由。加拿大就有共产党的存在,这也是民主社会自由的具体表现。只是他们的行为成不了气候,支持他们的人不到1%。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5 20:25

加拿大宪法保障言论自由,论坛版主任意删帖的行为有可能是触犯法律的。

有没有这方面的专家,给大家说明一下。

我在   发表于 2011-4-5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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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场球赛的主角变成裁判时,绝对不是在赞扬这个裁判的水平高。

替小牧感到悲哀,替51网赵老板居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版主惋惜。

野驰 发表于 2011-4-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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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35:52 | 显示全部楼层
51网在哪一点上违法?制定了规则但是管理人员不按规则办事,有很大的随意性,给客户带来不便,这就构成客户投诉的正当理由。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5 19:10
酒导,此话差矣!
违谁滴法?
您滴法还是骚茉莉法?
乍就你那几个感觉和众人不一样呢?
真滴是先知导师与众不同见他人所不见知他人所不知芸芸51唯酒导清醒?

miketwo 发表于 2011-4-6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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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也认同民主与法治,如果你反对愚昧和专制,请加入我们的行列,向51.ca的管理人员展现我们不是好欺负的中国人。

我在  于 2011-4-6 09:46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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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19: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看看在这个贴子后面上窜下跳搅合得最欢的是谁,就知道51网是谁家的水池子。

酒中仙 发表于 2011-4-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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