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生 发表于 2011-8-19 15:36 如果不是股份制的话,任何人没有任何人权利参与“宪法与利益分配原则”的讨论。 如果是股份制的话,只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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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6:08 在龙女做这个宣布之前,我和龙女曾经达成协议,要将51%的股份转让给她。 所以龙女这个帖子是以最大股东 ...
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5:08 在龙女做这个宣布之前,我和龙女曾经达成协议,要将51%的股份转让给她。 所以龙女这个帖子是以最大股东 ...
白玉生 发表于 2011-8-19 16:27 谢谢告诉实言相告。 那麽说,这个网站是你和龙女两人所有了。这里其他人是没有资格在此谈利益分配的。 谢谢 ...
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6:40 如果成立一个新天地论坛网友俱乐部,登记为法人,就可以持有这个网站的部分股权。 ...
溪水旁 发表于 2011-8-19 16:46 Who will be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法人? It will still be you or 龙女, correct?
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6:54 这个法人的代表应该是大家选举出来的共和国总统。
溪水旁 发表于 2011-8-19 16:58 Most likely the 共和国总统 will be 我在 or 龙女. Otherwise who else will be elected?
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7:00 我之前已经说过,现在再正式宣布一次,我不会参选共和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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