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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5past6

讨论不如投票---你心目中的新天地的最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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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16: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1-7 15:40
网友的定义是什么?几乎能上网的人都可以是网友吧?所以小从说的论坛资深网友比较准确一点。

关于新天地 ...

现在是小虫主持讨论,既然表示支持,那你就只能发问和等着被问,先别提你的主张啦——或者你的主张要以发问和答问的形式提出来。

守规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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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21: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1-7 15:43
等共产党垮台之后,这些应该就是热门话题了吧?

阿在可不能这么说,万一出现 国共三次合作,这网站还怎么混?

网站组织架构上可以“民主”,网站的管理经营上必须“法制”。吸引客户的办法,需要民主协商。

点评

黄光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02:17
万一出现 国共三次合作,民主宪政仍然会是热门话题。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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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7 23: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2-1-7 15:40
网友的定义是什么?几乎能上网的人都可以是网友吧?所以小从说的论坛资深网友比较准确一点。

关于新天地 ...

这个问题,我忘了在小从的讨论题案中提出。请你到那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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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01: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2-1-8 00:42 编辑

老5理解我的意思。我也同意老5关于网站特色的意见。

我的帖子的主旨,是说:
1。有鲜明特色的网站比较有可能从亿万网站中脱颖而出。
2。有为数众多不掏钱股东的网站,很难有鲜明特色。
3。所以我不认为为这个刚起步的网站征求很多股东是令网站发展的好主意。

但是,我从来就不看好我在兄弟关于他的网站特色的那些想法:比如把网站构架为国家形式的游戏,比如网站指导者不得干扰网友的绝对言论自由的主张。这个,别人的意见再说也是没用的,只有由着我在兄弟自负盈亏来试验下去了。

点评

酒仙不必太担心吧,我在至少主张论坛的事务要大家来决断,还不曾以主人的身份做决定或干涉过分。如果有一天他那样做,我会接下51%股份,让大家跟他有对等的权利抗衡 这就是我说49%给其他网友的初衷,达到相互制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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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01: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7 20:37
阿在可不能这么说,万一出现 国共三次合作,这网站还怎么混?

网站组织架构上可以“民主”,网站的管理 ...

万一出现 国共三次合作,民主宪政仍然会是热门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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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02: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2-1-8 01:22 编辑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1-7 20:37
阿在可不能这么说,万一出现 国共三次合作,这网站还怎么混?

网站组织架构上可以“民主”,网站的管理经营上必须“法制”。吸引客户的办法,需要民主协商
我在那娃云山雾罩,就只看到回答了第一句

我就看第二句最顺溜,说到了点子上。 呵呵,咋能放心得下呢? 小虫要多掌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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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02: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2-1-8 00:41
老5理解我的意思。我也同意老5关于网站特色的意见。

我的帖子的主旨,是说:

酒仙不必太担心吧,我在至少主张论坛的事务要大家来决断,还不曾以主人的身份做决定或干涉过分。如果有一天他那样做,我会接下51%股份,让大家跟他有对等的权利抗衡 这就是我说49%给其他网友的初衷,达到相互制约的目的。

大家尽可群策群力搞这个我们大家的论坛。我别的能力没有,还能保证这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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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今天说了放弃,明天又要收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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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03: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2-1-8 02:22 编辑
龙女 发表于 2012-1-8 01:34
酒仙不必太担心吧,我在至少主张论坛的事务要大家来决断,还不曾以主人的身份做决定或干涉过分。如果有一 ...


你不能今天说了放弃,明天又要收回。
龙大姐你好像一点关于契约,承诺的概念都没有啊?你已经在前两天当众宣布了放弃啊。其实这之前我都是在为你说话,我是在挑战我在兄弟兑现他给你的承诺。现在没人能帮你了,网站不是你的名义注册的,你又不是公司法人,你也不掌握网站的关键密码,你算不算主人之一,得问我在兄弟。
至于我自己,没啥好担心的。

点评

谢谢酒仙的全盘考虑。我其实先前也没有拒绝接受那51%的股份,而是在我的前提不具备的情况下,延缓接受。 如果一个虚拟的(没有法律保障的)接受,大家认可的话,那我会考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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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8 12: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起床啦,开吵啦

点评

昨天睡的晚,今早被5弟吵,恨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15:49
换炒作的炒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8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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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8 12: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5past6 发表于 2012-1-8 11:15
起床啦,开吵啦

换炒作的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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