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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龙女

是时候讨论和确定总版主权限啦,我们需要准备选举总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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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2: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8-19 12:05
我曾经在《关于网站利益分配的探讨,欢迎大家参与》中提过两个方案涉及网友利益:
1、0%股权+91%净利润; ...

小龙女,这时候真的不能腾云驾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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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9 12: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8-19 11:33
小龙女,这时候真的不能腾云驾雾了。

谢谢东方兄关切。我保留态度。等待大家集体表决。

不管怎样,我不会放弃网站的建设工作,直到有一天我在这里无所事事为止。毕竟我是始作俑者,不可以在现在百废待兴之时丢下大家自己逍遥去。

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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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3: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8-18 21:41
我不会参选共和国总统的,后台还有许多的工作,现在这样两边玩实在太累了。 ...

还在哪边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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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3: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白玉生 发表于 2011-8-18 21:48
我又坚决支持!1
以后民主应在台面上,任何事都有个选民范围(验明正身)。 ...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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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23:3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8-19 10:34
或者新天地论坛的网友们成立一个法人,持有49%的股份,由共和国总统和议会来负责分发未来的盈利给网友们 ...

关键的问题是,网友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51那些无赖成了大股东,那就回天无力了。再说要当股东,就要实名。怎能证实?所以不可行。其实掌握股权跟网友做主并不矛盾。股权还是由二位掌着,可以保证新天地不变色。网站的事,还是由网友讨论解决。网站的发展,还是听其自然。51的流量,是花了大本钱,雇了专业人员改善网站功能才有可能的。我们目前不具备这个条件,还是以提供一个大家交流的平台为主。将来真要有盈利,首先拿出一部分来酬劳网站实际操办人员。其余的用作网友活动。可以参照ROLIA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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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0:4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弄舟 发表于 2011-8-19 22:30
关键的问题是,网友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51那些无赖成了大股东,那就回天无力了。再说要当股东,就要实名 ...

我也赞成弄舟大哥的观点,我很相信龙女和我在的人品和理念,我也相信大多数人都会与我的感觉一样。他们不会亏待了每位网友!我们之所以凝聚在这里,就是相信和依赖他们,他们厚道,不把经济利益当头,我相信他们会做得很好的。我会一如既往的无私的奉献自己,不为别的,就为了一口气,为了我们的民主与自由,为了我们每个人都能理直气壮的在这里做主人,而不被像51那样不把我们当人看待,我相信在这里我们每个人都是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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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01: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龙女 于 2011-8-20 00:10 编辑
弄舟 发表于 2011-8-19 22:30
关键的问题是,网友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51那些无赖成了大股东,那就回天无力了。再说要当股东,就要实名 ...


我理解弄舟大哥的用意,要保证股权和最终经营决策权掌握咱自己的手里,保证网站不变色。虽然我已经以书面的形式宣布网友的利益分配保障,也承认这个利益分配原则可以作为法律文件来追究,可毕竟没有实体公司和股权的法律承认,也就不能给大家一个踏实的感觉。

我提出的49+2+49,就是因为考虑到失去经营决策权的危险,所以我要持有2%的股权,以保证不丢决策权。利益上的考量,我认为,如果有,那也是大家创造的,一定要保证大家得到。

只是这里的法人代表,一定不能是我和我在。大家如果同意我的提议,就推举出法人代表,注册法人,然后我们去注册实体公司,把权与利的问题就都确定下来啦。

也借此话回答寂寞妹妹,姐姐就不另行码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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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1: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龙女 发表于 2011-8-20 00:07
我理解弄舟大哥的用意,要保证股权和最终经营决策权掌握咱自己的手里,保证网站不变色。虽然我已经以书面 ...

如果不是你们俩,那谁会愿意接受这个法人代表呢?就是有愿意接受的人,人们又会接受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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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01:2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是大家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也不能保证人家会喜欢做。是不是啊?反正把我排外,我不喜欢做,太操心啦,还得有责任感,不是个好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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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0 01: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在唱什么歌 发表于 2011-8-20 00:23
如果不是你们俩,那谁会愿意接受这个法人代表呢?就是有愿意接受的人,人们又会接受他们呢? ...

就是要大家推举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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