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意,为大众。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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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个层次的话题。这个我有所考虑,包括议事程序,决意案的产生。。。。。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2:04
参与管理?船老大太多要翻船的。 这里牵涉到“元老”的权力问题了,也是甜头。无利,谁起早啊?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9
涉及管理权问题不是元老院的事。哪位有兴趣朝管理层发展,应该直接去申请“版主”。 版主间已经够乱的了,再来一个元老院,论坛的热点会转到争权夺利上去的,而且都会觉得自己很有理,很冤枉。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2:15
献给未来版主!!!!!!!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1-6-5 22:22
我以为51版主们本身就是一个议会,类似参议院,由51的‘官方’指定。 51的元老院组成的议会是民选,类似众议院,属于‘民办’。 船老大太多要翻船,51本身就有一个版主禁言,另外一版主解除,你说听那一个?当然是表决了。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洗洗睡吧,明天继续。。。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5 22:11
这样配对如何? 东方强 发表于 2011-6-5 23:31
老刘吃嫩草, 要小心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5 23:33
不是小心,而是开心。 东方强 发表于 2011-6-5 23:34
是不是应当这样,由元老代表组成参议院,网友代表组成众议院。 提案都是由众议院起草并通过,而后提交参议院审核。 参议院只能表决通过或是不通过,但不能对提案进行修改。 版主分为两种,51官方任命的版主和民选产生的版主。 51官方直接任命的版主,只执行51官方指令,由51官方决定是否罢免。 民选产生的版主,只执行两会提案,由两会决定是否罢免。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5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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