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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东方阳

如何解释新天地的现状 - 是私有的还是网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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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18: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5past6 发表于 2011-12-29 17:06
哈哈,想法不错,不过与实际状况恐怕有差距。

议会是代议制,也就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翻版,其前提是有 ...

所言极是。

民主在新天地过瘾,我也想玩。但虚实如何?是否符合现实?经不经得起疑议、推敲。这些就是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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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8: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12-29 17:15
在兄,难道你制度一套民主制度要取悦于某人的意向吗?

我开不开心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样一套民主制度的虚 ...

可否请东方兄提出一套经得起疑议、推敲,能够实现民主权利的人人平等,民主权利的相互制约的方案来,让网友们比较一下和我草拟的“新天地论坛网友会组织草案”有什么不同,然后让大家投票决定要用哪一个方案好吗?我的水平有限,目前只能写出这样不成熟的东西了。

新天地论坛网友会组织草案

第01条,新天地论坛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论坛。
第02条,新天地论坛设管理员一名,为论坛前台之总管,由网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管理员下设超级版主两名,为管理员之左右手,由管理员指定任命,与管理员同进退。
第03条,新天地论坛管理员如经20名以上网友连署提案罢免,应于一周内进行罢免投票,过半数同意罢免则于三天后重新选举管理员。
第04条,新天地论坛各分版版主由管理员指定任命,于管理员去职时,由新任管理员重新任命。
第05条,新天地论坛议会负责制定版规,并监督管理员以及各分版版主,设议员5名,由网友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
第06条,新天地论坛议会之议员为网友之民意代表,有责任接受网友对于不公平对待之投诉,并有权要求管理员或分版版主对网友之投诉提出说明。
第07条,如果管理员或分版版主对于议会的决议不服,则由新天地论坛纪律委员会仲裁。
第08条,新天地论坛纪律委员会设委员3名,由管理员提名,经议会同意任命,任期与管理员相同。
第09条,新天地论坛网友有充分的言论自由,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居住地区,在版规之前一律平等。
第10条,新天地论坛管理员以及各分版版主必须遵守版规,不得滥用权力,不可任意妄为,凡经罢免者不得再参选或任用。

点评

这是你第三次用同样的方法搪塞我。我己经说过,如果我对此草案有新的建议,我会在原帖发表。 至于新天地议会制的建立我已发贴许多,如果你想让更多的网友参与讨论,请你帮忙转帖过来。 不过恕我直言,建立民主的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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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18:4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12-29 17:26
可否请东方兄提出一套经得起疑议、推敲,能够实现民主权利的人人平等,民主权利的相互制约的方案来,让网 ...

这是你第三次用同样的方法搪塞我。我己经说过,如果我对此草案有新的建议,我会在原帖发表。

至于新天地议会制的建立我已发贴许多,如果你想让更多的网友参与讨论,请你帮忙转帖过来。

不过恕我直言,建立民主的议会制就目前情况而言你的态度最重要。我仅仅是提出一点建议,你就如此不快,何必呢。

点评

看到东方兄这句话,我就插一句嘴,虽然别的我还没功夫细看。 咱们在追求民主,想采用民主制度管理这个论坛,那么大家的意见和(政治)发言权重就应该是一样的,我不认为我在的态度应该比别人的重要。如果他自己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23:12
转贴过来我没有问题,但是不知道其他几位的意见如何? 如果能够把新天地论坛的议会建立起来是我求之不得的,我怎么会不快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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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19: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12-29 17:48
这是你第三次用同样的方法搪塞我。我己经说过,如果我对此草案有新的建议,我会在原帖发表。

至于新天地 ...

转贴过来我没有问题,但是不知道其他几位的意见如何?

如果能够把新天地论坛的议会建立起来是我求之不得的,我怎么会不快呢?

点评

关于新天地议会制的建立,我认为目前条件不成熟。 如果在兄执意现在要弄,我只是在这样的状况下提出了这样的愚见。更想听听其他网友的高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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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19: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 发表于 2011-12-29 18:01
转贴过来我没有问题,但是不知道其他几位的意见如何?

如果能够把新天地论坛的议会建立起来是我求之不得 ...

关于新天地议会制的建立,我认为目前条件不成熟。

如果在兄执意现在要弄,我只是在这样的状况下提出了这样的愚见。更想听听其他网友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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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22: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12-29 16:16
寂寞妹所言正是我想说明的。

知我者,寂寞妹也。

东方兄很认真执着,一根筋呢,呵呵。大家都没有错,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个性和思维,尊重每个人的思想,求大同存小异是我们的共识。我觉得以我们网站目前状况来看,怎么简单怎么来,开心为目的,凡事不必搞那么复杂和正统,来网站的每个人都是公平平等的,凡事都摆在桌面上,和睦相处,相互理解和容纳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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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站搞议会制执着的不是我。我到是认为目前条件不成熟。但非要搞就得有凭有据,考虑全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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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22: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兄弟很有想法啊!其实,类似《新天地》的故事在各个网站都在重复着,好像细胞的分裂就是再生一样。51的裂变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好似宇宙中的星系,也似生物体的细胞群。如何能把《新天地》这颗新星做大做好,需要每一个人的付出和努力。

阿在的步伐走得快了一些,既给大家带来了快乐和自由,同时也给部分网友带来了迷茫和困惑。确实,对于今后的方向,很值得大家座下来讨论一下。然而,思考太多,也会似大伙儿停滞不前。新年将至,再一次感谢阿在的付出和推动,也很高兴看到有东方这样的思考。

看看号称北美第一华人网站的《未名空间》www.mitbbs.com,最近也在闹分裂呢,新站已经注册了
http://www.newmitbbs.com

希望这里的讨论能有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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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从所言极是。 新天地搞议会制目前有两个问题: 1. 在兄没有思考好、准备好;这是我近日与他交流中发现的。 2. 常进新天地的网友不多,可能就是十多个。这样参众两院十人,纪检3~5人,再加上管理员、超版、版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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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22: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12-29 16:25
5弟要逃了?

我只是在此对民主认真了一把,耗时数天,结果激怒了在兄。不过,发帖过百,在兄应该高兴才 ...

提醒东方兄别得意哦,咱们在【社团】发的帖子,不计入论坛的发帖量。【论坛】和【社团】属于网站的两个分区。前几天你们天天守在那里辩论,外面论坛的发帖量急剧减少,我还没说你们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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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是扭过来了吗?见错就该,嘿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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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23: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阳 发表于 2011-12-29 17:48
这是你第三次用同样的方法搪塞我。我己经说过,如果我对此草案有新的建议,我会在原帖发表。

至于新天地 ...
不过恕我直言,建立民主的议会制就目前情况而言你的态度最重要


看到东方兄这句话,我就插一句嘴,虽然别的我还没功夫细看。

咱们在追求民主,想采用民主制度管理这个论坛,那么大家的意见和(政治)发言权重就应该是一样的,我不认为我在的态度应该比别人的重要。如果他自己把自己的意见看得比别人的重要了,我们就该抗议他,否则就别叫民主。

网站所有权配重和这边民主管理中的人人权利平等没关系吧?我在若是有在管理问题上固执己见、甚至压人的情况,东方兄千万不能忍让,一定拿到桌面上来让大家知道,以便大家干预这种(独裁?)迹象。我保证我不会姑息在这个论坛搞独裁的任何行为!

东方兄,你千万不可手下留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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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还让我“千万不可手下留情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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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9 23: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在唱什么歌 发表于 2011-12-29 21:03
东方兄很认真执着,一根筋呢,呵呵。大家都没有错,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个性和思维,尊重每个人 ...

在网站搞议会制执着的不是我。我到是认为目前条件不成熟。但非要搞就得有凭有据,考虑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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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兄就是认真,搞议会制其实我也觉得复杂,可能与我们女人不关心不感兴趣有关,具体的我连看都没看呢,我也不知道是谁提出来的,但不管是谁提出,与东方兄一样,也是在为网站着想,为网站出谋划策,只是我们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2-29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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