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蒙城阿魁 发表于 2011-6-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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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警察捉到坏人也必须送法院审判,不可以直接枪毙,这才是法治。像小牧那种糊涂县太爷的做法不可以再继续下去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6 00:56
民选的算是第一届吧,除非51论坛以前曾经出现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版主,有吗? 我在 发表于 2011-6-5 13:46
我2010年才来论坛的,怎么会知道?你知道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从前的历史嘛。 莫非您才是货真价实的时事新闻第一届民选版主? 我在 发表于 2011-6-6 07:31
元老院主要是塑造舆论,不参与管理。 紫黄 发表于 2011-6-5 21:40
赵平原是聪明的! 夏侯草 发表于 2011-6-6 10:24
一个“塑”字用的好, 塑料的塑,有扭曲民意的主观意图,却又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社会上总有这么一群人, 本身是社会的最底层, 却偏偏俱有统治阶级意识。 于元老如此, 黄元老也如此, 按C罗的日发贴量, 不久的将来他也能如此。 都疯了? 几年前为“草霉”而疯, 今天又为“元老”而疯。 赵平波是聪明的! 无忧了 发表于 2011-6-6 10:10
网络评论员(即网评员,或网民所指的五毛或五毛党)是中国大陆特有的一种指称,一般指受中国大陆的行政机关、高校、网站雇佣或指导,全职或兼职在各种网站、讨论版等处发表有利于政府的评论的人员。通常他们以普通网民的身份,发表拥护中国大陆政府(或各级行政机关)的内容,或采取其他网络传播策略,来试图达到影响、引导和制造网络舆论的目的。
乌合党真乌合! miketwo 发表于 2011-6-6 20:35
第一条是很有必要的,警察捉到坏人也必须送法院审判,不可以直接枪毙,这才是法治。 像小牧那种糊涂县太爷的做法不可以再继续下去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6 00:56
第一条不赞同,参议院是版规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成了最高的权利机构,不是三权鼎立的民主。 这样不利于版主能动性的发挥,版主在执行版规时,应当具有绝对的权利,不受任何人干预。 避免版主滥权的办法就是完善版规,版主违反版规删贴或封ID,参众两院可将版主罢免。 干预前线指挥官,是蒋委员长的那一套,不要学,实践证明那可是要打败仗。 党委的权利高于行政的权利,是中共的那一套,也不要学,那将会形成一党专制。 另外,允许版主和网友钻版规的空子,这样才能完善版规,最后落实的是法制而不是人治。 后两条我完全赞成。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6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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