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内并非不讲民主,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并由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公司权利。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互相选举产生,罢免的程序也相同。董事长通常是公司里掌握最多股份的人,是董事会主席。 东方盛兄不必过于认真,这次的抗争活动有游戏的性质,也有教育的性质,也有弄假成真的可能性存在,我们因势利导,看看结果如何。 我在 发表于 2011-4-24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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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参股到51, 你出多大的价格啊。按照老赵目前的收入,你出300万加币他都不卖。一千万也许。你要知道它的收入。他的收入一年在100万之上。算术会的吧。要不说你NAIVE呢,江主席说的。嘿,我洗洗睡了。 方山 发表于 2011-4-24 01:13
我也是被删了不少。 不过我也不生气。毕竟老赵还要靠共产党啥。有了钱,就年年回中国风光。他老赵不敢得罪共产党。小牧是谁啊,不就是他老赵嘛。不是老赵,也是老赵的贴身。不过,老赵卖大家的信息求荣的可能性是有的, 现在看来。谨防有人赚了大钱,还要赚黑钱。 方山 发表于 2011-4-24 01:06
这是论坛的一个老问题了,论坛和博客的内容是作者所有的,还是载体本身所有。 一些类似收费Email的服务,内容丢失了网络媒体会给予一定赔偿,至少网站没有任何权利更改的。 但51网论坛条款就不是很明确了,一会说内容由网友负责,51网盖不承担责任,这就是说51网不把网友内容作为其资产,没有所有权。但又保留其删除任何内容的权力,删除别人财产不该承担应有责任吗? 51网不是公共所有权,但肯定应当承担一定公共责任,开个店人别人在店里滑倒还要吃官司呢。如果51网真损害网友的权利,打官司的输赢也真不好说。 其实最可以找老赵打官司的当属唐炜臻,其在51论坛被人身攻击程度完全够得上跟老赵玩一阵子的。 野驰 发表于 2011-4-24 01:50
方山兄,你在说我嘛? 中加美 发表于 2011-4-24 02:03
这党还没成立呢,讨论的内容都变了味了要是真到你党成立的时候是不是要出人命啊 大白菜 发表于 2011-4-24 08:44
烂白菜前来护驾 到底谁怕谁? 发表于 2011-4-24 09:19
副主席发话了...不过你党的事还是你们自行了断的好啊 大白菜 发表于 2011-4-24 10:26
你们不需要成立什么党了,因为你们早就是5毛党了 到底谁怕谁? 发表于 2011-4-24 10:27
推荐的名单还是挺靠谱的,但我无意竞选党主席,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我在 发表于 2011-4-2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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