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24|回复: 0

周永康操控司法新律师要向党宣誓 律师界怒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 15: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纪元2012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近日不但周永康以所谓的党性要求全国各地的政法委书记,就连政法委管辖的司法界也突然要求新律师要向党宣誓表示衷心。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还称,誓词内容充分体现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和职业定位。此举遭到律师界的强烈反弹,被斥严重违背了《宪法》和《律师法》,是重弹“文革”的旧调。还有律师认为正因为政法委操控公检法司,才导致中国大量的冤假错案。

近期司法部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新律师执业时必须宣誓忠于国家拥护党。还要求宣誓仪式应当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由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组织进行。

上海律师赵霄洛被法律界认为是著名律师,前辈人物。他就律师宣誓,写了一篇相关博文,认为司法部要因此做点反思。他说:“应当指出,律师宣誓制度尤其是誓词内容,严重违背了《宪法》和《律师法》。对此,司法部应当做点反思!”

他举例说明近几年司法部昏招不断。重庆打黑中的律师李庄案,赵霄洛律师认为根本就是冤案,涉嫌公权力滥用,司法部不仅不挺身而出保护律师,而且还落井下石,在李庄案宣判后,司法部急忙发通报说李庄案件危害很大,教训深刻,肯定了重庆对律师的“黑打” ,并由此警示整个律师界。

司法部不仅组织部机关唱红歌,而且,也推动司法行政人员唱红歌、律师唱红歌,甚至搞什么服刑人员唱红歌。司法部一行9人专门到重庆调研“红色文化进监所”,并召开相关的专题座谈会。

赵霄洛律师认为现在出现的向党宣誓表忠心是司法部这几年提出的,什么律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什么“要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等等的深化和落实。他认为这是把“以党治国”的“遗毒”传播到了律师工作之中。

他根据自己的研究认为司法部推行的律师宣誓及其内容是绕开《律师法》另搞一套。这无疑是违反法律的!

他还表示中国宪法所确立的“人民至上”的原则,拒绝把政党置于人民之上,人民有权自由选择是否拥护执政党,而不能通过法律来强迫人民拥护执政党。因此司法部是重弹“文革”的旧调。可以说,这是一起严重的违宪事件。

赵霄洛这一观点引起很多律师的共鸣和支持。赵洪超律师也表示,律师应该忠于宪法和法律以及当事人,让律师忠于共产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归根结底共产党只是一个政党,就算是执政党,它也不是国家,依法治国就是要将各项事业纳入到法律的治理轨道上来,这里的各项事业包括对执政党的管理。

而律师“天平之莺”也说,当年司法考试卷上出现所谓中国特色法治理论题时,我差点吐在考场上!如今又来这种誓词恶心人,司法部被法盲控制,律师们被玩弄于权力鼓掌!法律的尊严何在?律师的尊严何在?真让人无语!

北京温海波律师也告诉大纪元记者说,他听到其他律师同行说过这个事情。“大家对这个有比较大的意见,认为这是非常不好的倒退的一个东西。它就是表明一个立场和态度。”

山东济南的资深媒体策划“香香季风”忍不住骂道:“这到底是他妈的什么事啊!整个一封建国度,别看不起朝鲜了,中国不比人家好多少。”

广东的知识产权女律师“专利女状师”反问表示:“那不是律师都要做党的喉舌?” 赵江宁律师则表示,“信仰是生于心的,懂不?忠诚是长于心的,懂不?这玩意儿比所有最烂的小品台词都让人恶心。可怜你们,出卖自心靠施舍吃饭的官僚们!”

也有北京一维权律师告诉记者,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政法委作为中共中央的正式机构,成为党干涉、破坏司法独立的典型组织。它一旦插手的话,你就必须给它汇报,它的权力凌驾于行政权力至上。很多的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形成的。公检法司本身是互相制约的,但是政法委一协调,那它就是一家人的事情了。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地政法委协调督办公、检、法、司一起对付律师的很多,法官、审判官们只是台前的傀儡,真正是由政法委来决定。

周永康操控下的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尤其肆意妄为,连为法轮功三次上书中央呼吁停止镇压的北京著名律师高智晟,也遭到周永康领导下的特务机关的残酷迫害,其迫害手法令人难以置信,集邪恶之大全。

(责任编辑:刘晓真)

本文网址: http://epochtimes.com/gb/12/4/2/n3556599.ht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加国新天地论坛

GMT-4, 2024-11-23 18:12 , Processed in 0.03469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